发布时间:2020/01/16 阅读数:679
图为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中新网鄂尔多斯1月15日电 (记者 张林虎)15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原副院长李来生受贿1255万元案在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庭。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李来生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局长助理、鄂尔多斯医院(康巴什部)筹建办常务副主任、鄂尔多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之便,以收取医疗设备供应商产品销售回扣或好处费、感谢费等方式,非法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财务,为这些公司或个人在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办公设备购买、工程项目承揽与建设、医院人员招聘等事项中谋取利益,受贿数额共计1255万余元。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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