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3 阅读数:563
原标题:多次求爱不成,男子刺死女同事被控故意杀人罪
因一厢情愿,陈某多次追求焦女士不成,竟因爱生恨,乱刀刺死了她。今天(12月23日)上午,陈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庭上,针对公诉机关对其死刑的量刑建议,陈某庭上答“认可”。
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被告自称追求女同事多次被拒
今日上午10时许,1991年生的陈某被带进法庭,他身高一米六左右,刚进法庭,便努力探头朝旁听席望去。他说,自己案发前是一名技术员,在北京市一家城建公司做土建施工技术工作。
根据指控,今年5月22日早晨8时许,陈某驾车至北京市怀柔区大中富乐村798号城建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车场内,因交友问题对被害人焦女士不满,遂持单刃匕首扎刺焦女士腹部及身体,致焦女士当场死亡。经鉴定,焦女士符合被他人用锐器刺创胸腹部、背部,造成双肺、心脏及肝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陈某当庭表示认罪。陈某2012年来北京学习,2015年毕业后便在公司任职技术员工作至今,2015年7月一进单位便认识了同为新员工的焦女士,但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他说,进公司的时候和焦女士聊过天,2017年追求过她,但遭到对方拒绝。之后,他接着追求焦女士,但女方一直没同意。
发微信、短信,到女方公司找她,送礼物,几年来,陈某说他一直在追求焦女士,他自己理解为“对方没表示同意,也没表示不同意”。即使多次被拒绝,但他还是没有放弃,直到杀了对方的前一个星期,还在追求她。那天,陈某回忆,自己追到焦女士办公室里,焦女士告诉他六点半下班后再说,让他去楼下等。但是他等到晚上七点,上楼发现焦女士已经离开。他很生气。
庭审现场。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女方拒绝后男方仍紧追不舍
今年3月,陈某网购了一把不可折叠的单刃刀,刃长15公分左右。5月,他被公司调到重庆工作,离开北京前他已收拾好行李放进了酒店。案发这天一早,陈某说“想最后再看她一次”,出门时带上了这把刀。
“如果一个女孩喜欢你,会三番五次不理你吗?你作为一个大专生,对这个没有判断吗?”公诉人问道,陈某则说并不懂女孩是不喜欢自己。在接受法庭询问时,他说还曾跟母亲谈过焦女士,他在2018年5月告诉母亲“我觉得和焦某(恋爱)能成。”
但在焦女士同事的证词中,焦女士曾经明确告诉她们,这个人总是追求自己,她不喜欢陈某。“焦说,这个男的总给他发微信、短信,她就给他微信短信都拉黑了,还曾经让我们开车接她,躲这个男的。”焦女士的同事说,焦女士是有男朋友的,一个公司的,大家都认识。
同事们均反映,陈某没有朋友,也不喜欢与人交流,大家只是听说过他曾经追求过焦女士,但是从来没有发现两人有什么关系。公司在准备调动他去重庆时,他还曾经跟公司说,老家有女朋友要来京,不同意调动。
公诉机关提出死刑建议
然而,陈某在向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他则坚称是焦女士在干扰自己。他认为自己之前调动工作是焦女士“挤对”的,他曾经在2018年7月放话焦女士,告诉她“你哪天再干扰我生活,我就去网上买把刀杀了你。”后被公司调往重庆时,陈某认为是焦女士给自己打小报告所致,他不想被调走。
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天陈某的车早已停在案发现场,焦女士所坐车辆进场停稳后,路过陈某的车辆,陈某冲出来行凶,其间有男子跑来拉拽,未能阻止,陈某作案后驾车离开。
经司法鉴定,陈某被鉴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辩护人认为,陈某存在妄想和幻听的性格问题,认为司法鉴定中应该考虑其心理问题。公诉机关则认为,被告人“性格多疑”的心理问题不能够成为摆脱刑事责任的理由,司法鉴定已经明确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提出对陈某处以死刑的量刑建议。
该案未当庭宣判。
“我因为自己原因给焦某的家人,还有我的家人造成了伤害,我会尽我能力补偿,我请求获得她的家人,还有社会的原谅。”庭审最后,陈某颤抖地说。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