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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9/11/22 阅读数:594

刘家富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系统地提出了“中国之治”的13个方面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凝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是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是对近年来我国社会治理理念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围绕这一战略部署,积极探索符合中央精神、本地实际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党委领导,凝聚各方力量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要把加强党建引领作为贯彻社会治理的主线,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社会治理融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平安建设、风险防控贯穿城乡规划、决策、监管各领域各环节。设区市党委确定市域社会治理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和指标体系;县区党委负责辖区社会治理的领导、组织和执行落实;乡镇(街道)党委要整合资源,推动基层治理力量下沉;村(社区)党组织要有机联结辖区内单位、行业及新兴领域党组织,构建覆盖基层治理各领域的组织网络,促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常态长效。

坚持政府负责,统筹各方资源

政府处于社会治理的主导地位,要履行好社会治理的行政职能,做好研判社会发展趋势,编制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社会政策等工作。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解决好越位、缺位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着眼于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幼有抚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坚持民主协商,体现各方意志

民主协商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本质上就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多同群众商量,充分尊重民意、民智、民权。我们要树立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理念,善于在不同意见中求同,在不同利益诉求中平衡。对征地拆迁、公共设施、环保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要通过举办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变“少数人说了算”为“与群众商量办”。同时,要统筹推进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进一步实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工作中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社会协同,解决各方关注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以开放性架构吸纳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我们要健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合理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职能作用,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安保卫类等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企业利用技术、数据、人才等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公众参与,激发各方热情

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群众自治的本质就是群众自己的事情群众自己办。我们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加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弘扬公序良俗,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要顺应互联网、社交媒体时代的新趋势,运用智能技术,通过深度研发应用社会治理信息系统,搭建平安宣传平台、便民事务平台、司法服务平台和市民联系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和参与智慧。

坚持法治保障,维护各方权益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也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善于运用地方立法权,及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开展执法检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固化运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治乱”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属地和行业监管上的漏洞,善于运用司法建议,加强司法监督等,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城乡群众的生活习惯。

坚持科技支撑,资源各方共享

智能化是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的鲜明标准。要把智能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要以更高标准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雪亮工程”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覆盖延伸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要深度研发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建设业务协同通道,推进政法各单位智慧系统建设,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让社会治理过程更为智慧、精确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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