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6 阅读数:645
去年底,48岁的平谷女子刘某某酒后乘坐28路公交车,不仅纠缠司机,导致公交停下,还将司机殴打受伤。今年,受伤的公交车司机将刘某某告上法庭索赔八千余元。记者近日从平谷法院获悉,刘某某被判赔5943.17元。
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刘某某自述当天中午喝了1斤白酒,下午在乘坐28路公交车时,以司机驾驶公交车反向停车为由,与原告发生争。警方调取监控发现,刘某某酒后乘坐公交车时对正在执行公交车驾驶任务的司机进行严重干扰,导致原告被迫将公交车停下。在司机拨打报警电话后,刘某某继续对司机进行了故意击打。与此同时,车上的一位老大爷也对刘某某好言相劝,并且用自己的身体阻拦刘某某。事后,司机被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多发软组织损伤、皮肤挫伤。
庭审时,刘某某在观看车载监控视频时,羞愧难当。最终,法院判决其向司机赔偿5943.17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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