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2 阅读数:419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网络技术对各个行业的不断渗透,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出现在日常生活当中,网约车就是比较典型的代表。近年来,网约车因为其方便快捷产生了很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但是也在威胁着原有的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相关衍生行业有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业态冲突和保险真空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待我国网约车现状可以总结为:司法救济缺位、行政执法粗暴和立法品质不高。为了更好的规制网约车,推动这种新交通方式的改革,我国要尽快提升立法品质,在政治和企业共同治理之下通过合适的措施不断探索,法院也要对涉及网约车的诉讼案件及时做出公正的裁决,从而形成与客运目标相平衡的诉讼政策,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也要积极献言献策,共同构建合乎法律原则的网约车规制体系。这一项措施也在推动着国家治理能力的转型,意味着立法者和执法者正在慢慢适应互联网时代。
关键词:网约车;政企共治;司法规制;立法品质
中图分类号:D922.2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226-01
作者简介:刘家源,河北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
一、网约车法律困境
网约车进入出租车运营市场之后,社会上就出现了很多声音,争议不断。但是经过几年的发展来看,网上约车这一模式已经对原有的出租车市场和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并且在争得一席之地之后日渐壮大,这就说明网约车满足了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和传统出租车相比有着明显优势,越来越多的乘客都开始接触并且经常使用网约车。根据我国的《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虽然能够设立临时性许可和经常性许可,但是不能限制其他地区的人员或者企业进入本地从事相关生产经营,因此为了对网约车有一个地方性的约束,我国选取了部分城市开展试点研究,其中北京和上海都推出了相关政策,具体包括从事网约车的司机必须具有当地户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的驾龄。在新政策实施之后,滴滴官方给出了上海市的相关数据,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减少,由原来的41万骤降到了1万,而供给车辆则降了4/5,这就使得平台上的车辆越来越少,对互联网公司来说十分不利。
二、应对措施
要想让网约车快速步入正轨,就要打破法律过于细化的束缚,虽然网约车的出现带来了很多问题,也曾经一度陷入困局,但是我们要知道一个新事物的发展过程必定会受到层层阻挠,从哲学的角度来讲,时代的潮流永远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而且目前的趋势来看,网约车有着很广泛的群众基础,一定符合客观规律,有着十分远大的发展前途。根据以往经验,我们总结出新事物往往会以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方式前进,网约车和传统交通客运相比,不仅順应了互联网社会趋势,还极大的方便了居民出行。也必定会在各方的质疑之下更加壮大。
此外这一模式的出现对出租车市场可以说是一场大变革,表面上看只会影响到出租车行业,但其实对各行各业都是一种机遇和挑战,如何趋利避害,发挥优势是我们要关注和实施的。政府在管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现有的和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全面细致的规划,可是政府一旦伸手管理难免会出现“管得太多”的现象,市场这样一来就会缺乏灵活性,也就抑制了网约车的优势[2]。结合居民对网约车的态度,给予网约车合法的地位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只有给足发展的空间,才能带来更加优质的服务,政府要扮演的更多是一个监督者的角色,加强监管杜绝乱象,引导网约车在法制的轨道内运行,把政府无形的手和市场有形的手结合起来最终达到最理想的状态。
三、强调网约车平台的法律定位和法律责任
《暂行办法》规定平台是网约车的合法经营者,在第23条中明确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在整个网约车的服务环节,平台因为处于优势地位,有着很强的控制能力,所以成为各部门监管的重点,但是也有其他不同声音称平台公司仅仅起到中介的作用,为乘客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所以不用承担承运人责任,而且根据现行的交通法规,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只能规定购买交通强制险和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网约车作为新型出租服务没有责任为乘客购买保险。
正是因为法律责任关系不明,近年来出现了很多赔偿乱象,因此为了保护乘客安全,明确责任关系,平台要发挥优势,有关部门也要要求其承担承运人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经过细致讨论,网约车平台应该负有如下的法律责任:审核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核网约车车辆营运资质、事前审核义务、维持服务品质、提供投诉渠道、事中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相关服务信息处理、事后解决消费纠纷等等,最大限度的增强这些网络平台公司的责任意识,做到对从业者和乘客的双重负责。
四、总结
作为网络环境和现代社会下的新鲜事物,网约车目前还面临着很多问题,包括与传统出租行业的竞争、立法上的缺失、当地政府的干预等,但是因为消费者的认可,该模式发展十分迅猛,有着很广阔的发展前景,在这些难题当中,监管是最具挑战的,也是急需解决的,所有有关部分要针对当下环境和趋势,尽快的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平台意识,让网约车步入正轨。
[ 参 考 文 献 ]
[1]徐亚文,蔡葵.技术创新引起的法律难题及解决路径——对快播、网约车营运等案的思考[J].河北法学,2017(5).
[2]闫园园,郑丽娜,汤珊珊.网约车监管困境的法律出路研究——以唐山市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v.29;No.438(10):217-218.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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