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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4379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18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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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开  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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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发布时间:2020-03-01 阅读数:458

摘 要:为了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职务犯罪就是一个重要方向。通过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提出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对策。

关键词:职务犯罪;法治;职权

中图分类号:D924.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230-01

作者简介:刘嘉雯(1995-),女,汉族,广东河源人,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一、职务犯罪特点

(一)犯罪本质上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官员腐败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国是熟人社会,求人办事要礼尚往来,人们认为请客送礼是正常现象,但忽视了提供公共服务是公职人员的本职工作。久而久之,社会形成一种钱权交易的不良风气,部分公职人员抵抗不了金钱诱惑,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利己谋取钱财,这不利于廉洁建设。

(二)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趋势。为进入公职队伍前期投入大量成本,再加上公职人员的工薪是稳定的,许多年轻人进入岗位后便会思索怎么赚回成本,限于自身的资质能力,难以达到理想状态,与其他职业相比较,赚钱来的缓慢,金钱欲望逐渐膨胀,衍化成犯罪,为达到一己私欲,想法设法利用所掌控的权力。

(三)犯罪主体体现职权化。关于职务犯罪这一犯罪类型,是基于其特殊身份而设立的罪名。公职人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掌握着公权力。部分公职人员往往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往往做出有违公职原则的行为,导致公权力被滥用。职权受不到约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客观条件。

(四)犯罪表现隐蔽且多样化。犯罪主体身份决定了这类犯罪的性质,公职人员都是具备一定的文化与职务,不会做出与其智商不符的行为。职务犯罪属于高智商秘密性犯罪,在犯罪时总是想法设法变换犯罪方式,转移视线,隐匿财产,具有隐匿性。犯罪的形式不局限于明面上的请客送礼,比如说赠送股份、房产,或者是到挂其亲属名下的商铺以购买之名进行收受钱财,形式多样化。

(五)犯罪时间具有跨越性。为了掩人耳目,有些公职人员在利用自己职务,为他人提供便利,不会明目张胆的直接接受财物,欲迎还拒,约好过段时间或者等其退休时收受财物,这样的时间错开便会使财物收受的理所当然,不会引起怀疑。这种犯罪行为具有时间的跨越性,通过时间跨度来敛收非法利益。

(六)犯罪呈现组织化形式。公职系统比较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再加上打击犯罪力度加大,个人职务犯罪比较困难,职务犯罪大多数是以组织的形式构成,或许出于共同犯罪能分摊刑事责任,也或许是利益链条的捆绑,共同犯罪能减少犯罪成本,提高犯罪收益。

二、职务犯罪成因

(一)部分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公职人员的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水平,基本可以满足日常开销,然而有些公职人员没有形成正确意识,金钱与特权观念作祟,自我约束不足,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踏上违法犯罪这条不归路,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形成请客送礼才办事的社会不良风气,某些行政特批也为职务犯罪提供寻租空间。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国出台很多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制度,但这些法律制度存在着不足,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形成统一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法律规定这类犯罪比较分散,导致有些职务犯罪没有得到严惩,法律效力存在局限性。由于法律制度对预防犯罪规定不明晰,致使地方对职务犯罪预防单位定位不清,阻碍了职务犯罪工作的推行。

(三)监管不力。我国设置了许多监督机构,监督主体较多,由党内监督发展到党外监督,每一位监督主体都在权限内发挥监督职能。但监管体系不是牢不可坚,存在弊端,内部监督难以真正落实到位,权力监督主体主动性不强,外部监督舆论力度不够,难以形成合力,设立的举报制度缺乏必要保护措施与奖励措施。因此,这些监督没有充分发挥其效能,难以形成合力。

三、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职人员自律意识。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自我约束能力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对金钱与职权的诱惑难以抵抗,腐败思想迅速膨胀。因此,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政治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与素养,明确自身职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同时,也要加强法律意识,消除犯罪的根源,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二)完善立法,提高职务犯罪成本。首先在保留原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形成统一完善的预防犯罪体系,明确职务犯罪职责,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同时要提高犯罪成本,使职务犯罪人受到应有的刑事惩罚,为其他公职人员做出警示,比如说严格适用量刑情节,建立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档案记录,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

(三)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打防兼治。为了防止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杜绝贪污职务犯罪,最重要的是探索一条有效的监督机制。发挥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联合,首先要明確公职人员的权力清单,把公权力限制在笼子里,同时重视党提出的反腐工作,对公职人员进一步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力量,完善举报机制及保障机制,使公职人员接受全方位监督。推广网络信息化办公,加强职务犯罪信息资源共享,联合各部门进行综合防守,降低职务犯罪的发生。

[ 参 考 文 献 ]

[1]刘锦辉.浅议新时期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J].法制博览,2015(34).

[2]袁绍强.浅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J].法制与经济,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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