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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4379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18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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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开  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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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0-02-12 阅读数:504

摘 要:新加坡是全世界最清廉的国家之一,其优秀的廉政文化氛围、独特的廉政举措和健全的廉政法律制度使新加坡在反腐倡廉方面独具特色。近年来,我国在反腐败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但在廉政法律制定、监督机制健全和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仍可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推动我国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新加坡;廉政建设;启示

中图分类号:D73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276-02

作者简介:石华(1994-),女,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新加坡是全亚洲最清廉的国家,其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总结的经验教训也一直被众多国家学习借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下决心一定要解决贪污腐败问题,习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1]中国和新加坡同在亚洲,同为亚洲发展尽心尽力,文化方面又有着不解之缘,所以,我们有必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新加坡的廉政建设,获得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启示,来帮助我国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越走越畅通。

一、新加坡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

很久以前,新加坡还是一个贪污盛行、腐败猖狂的国家。然而,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摸索,新加坡已建立起一套高效实用且具有本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机制,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并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一)优秀的廉政文化氛围

新加坡是个受儒家思想影响较大的国家,其前总统李光耀对儒家思想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主张在反腐倡廉过程中运用儒家智慧。在新加坡,不只是公职人员,全国都在接受与廉政文化相关的教育活动,一直把“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当做全国上下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其中“廉”是指清廉,就是从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入手,使清廉思想印刻在人们的心里、展现在人们的行动上。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更是要求他们要有廉洁意识和奉献精神,要敢于拒绝腐败,永远保持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

(二)独特的高薪养廉举措

新加坡廉政建设举措中,另一个值得借鉴的是高新养廉政策。新加坡的公职人员有着令人羡慕的薪酬,这使他们从心底觉得没有贪污的必要。除此之外,新加坡的另一项措施——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项真正能够对公务员起到激励与约束作用的制度。主要内容是:公务员个人支出工资总额的18%,政府支出22%,以相当于工资总额40%款项存入公务员个人公积金账户;工作时间越长,公积金账户里的财富就越多。这一举措实施后,若公职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能够廉洁守法,那么退休后,公积金账户中的所有钱都归公务员个人所有。但只要有证据证明公职人员在从政生涯中,有贪赃枉法或是其他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其公积金无论多少一律取消。这样做,既增加了公务员对未来收入的信心,也使公务员清楚地看到了贪污腐败带来的巨大风险,使得公职人员不敢、也不会因为眼前一些微不足道的利益就拿自己和全家人后半辈子的巨额财富做赌注。

(三)健全的廉政法律制度

健全廉政法律制度,从多方面、多角度约束腐败的产生,使反腐倡廉有法可依,是新加坡廉政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宝贵经验。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就出台了《反贪污法》,该法案数量上虽然只有35条,但规定的严密程度和详细程度都非常高,可操作性相当强。随后,经过不断探索研究,新加坡创建了一整套完整有效的反腐败法律体系,包括《预防贪污贿赂法》、《公务员惩戒规则》和《防止贪污法》等相关法律。这些法律的颁布,不仅使得国家执法人员在处理腐败案件时有法可依,而且使得国家公职人员在日常的学习教育中有章可循。

二、我国廉政建设的现状

从古到今,我国的廉政建设一刻都没有松懈过。然而,要想使我国在反腐倡廉方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必须全面系统地分析我国廉政建设的状况,找出其中的优点与不足。

多年来,我国的廉政建设始终都在不断进步、不断完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是高度重视我国的廉政建设,相继出台包括中央八项规定在内的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查处问题官员不留情、不手软;“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坚持反腐败无禁区、零容忍,从基层到中央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行贿受贿一起惩处;经过多方的不懈努力,我国廉政建设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在为廉政建设取得的成就感到骄傲时,我们也要保持理性,敢于承认我国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不足,正视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廉政法律制度方面:近几年,我国的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但法律的整体度、系统化以及相互协调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廉政监督机制方面:当前我国与反腐败相关的监督机构职责不明确、配合不到位,监督权力有些失衡;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中華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优秀传统文化,说起廉政文化,无论是古书典籍还是名言诗句都数不胜数,然而,我国对廉政文化的注重程度却不够高,廉政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

三、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新加坡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为我国的廉政建设提供了有益指导。要想推动我国廉政建设不断发展,就要从国情出发,立足根本、实事求是,将新加坡廉政建设的经验教训与我国反腐倡廉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制定出完善可行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一)完善反腐败法律制度

近年来,经过多个部门的不懈奋斗,我国相继出台并实施了《廉政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中国反贪污、反腐败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构建完成。但总体看来,我国的反腐败法律还不够完备、专业程度和精确度都不够高。因此,应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制定专门针对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对各类腐败罪行的界定要做到详细、具体,进一步细化国家公职人员的个人行为规范;取消腐败“起刑点”设置,真正做到零容忍,把诱发腐败的动机扼杀在摇篮里,提高法律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贪污腐败分子,抓住一个就不手软、不留情,通过法律的实施和执法部门的实际行动,加快反腐败法制化进程,让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

(二)构建全方位监督机制

要想权力行使的好,有效的监督是关键,我国应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首先,党内监督至关重要。要在保障党员干部自身权利的前提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完善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使得党员干部的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公开在阳光下。其次,舆论监督也必不可少。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应用,我国的网民数量与日俱增,互联网和自媒体也掀起了网络反腐的浪潮。为此,我国应出台与新闻网络舆论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新闻媒体的行为,保障其权利的发挥。最后,我们还要加强公众监督。要学会运用十三亿多广大民众的力量,加强对举报群众的保护力度;鼓励群众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对腐败行为进行揭露举报,鼓励群众自觉行使手中的监督权。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中国和新加坡在思想文化方面有着相似之处,学习新加坡关于廉政文化的反腐经验,应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不仅要在党员干部群体中开展,全社会都需要廉政教育,强调政府工作人员要谨记自己是人民公仆的共荣使命,不拿群众一丝一毫;对于广大人群众,要采取人们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让人民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使群众敢于对腐败行为说不;要大力宣传廉洁文化,树立廉洁价值观,让廉政文化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武器”。

[ 参 考 文 献 ]

[1]本书编写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1:386.

[2]本书编写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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