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4 阅读数:509
摘 要: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企业与劳动工之间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规范,这项法律的有效落实,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的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热情,也使得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实现了法制化的管理。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点问题,需要企业管理人员给予高度的重视。因此,本文就基于新《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下,针对目前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研究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新《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问题;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187-02
作者简介:杨贵先(1981-),男,汉族,云南巧家人,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讲师,研究方向: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用来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主要是以明确企业与劳动人员之间的义务和权利为前提条件,重点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是一项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为构建企业和劳动人员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一、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新要求
(一)对企业劳动用工试用期限的要求
试用期的临时员工普遍工资标准都比较低,而且企业还可以随时与试用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用支付过多的违约金。因此,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经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益,就不断的延长劳动员工的试用期限。这使得员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随时会面临着失业的风险。针对这一现象,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限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与同一位劳动员工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并且该试用期应当计入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同时,对试用期的时间限制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年限的不同也有了不同的规定,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企业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则劳动人员有权依法要求其修改试用期限要求并进行赔偿。
(二)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要求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于劳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人员共同协商相关事项,讨论薪资待遇等问题。当劳动合同当中对于薪资问题出现争议时,应当按照同一个工作性质,工作量相同,工作薪酬就应当相同的原则来制定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需要更改或者解除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规范工作流程。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先签约后用工的原则,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当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要根据规定进行处罚和赔偿。
(三)规章制度的民主管理的要求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平稳运行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在对劳动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解除的重要依据。因此,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的制度也做出了一定的要求,在切实关系到员工自身利益的一些条例,例如,工作时长、福利待遇、保险问题、休假问题等等一系列的规则在制定的过程中应当召开相应的员工大会,让全体工作人员参与讨论。给予劳动员工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进行民主协商,在制定完成后,相应的条例还需要对员工进行解释说明,否则在仲裁或诉讼中将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二、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解决劳动用工风险的相关策略
(一)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
企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的保障,基于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提出的要求,企业应当积极的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自身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保障制度的科学性,从而防止一些员工利用制度的漏洞损害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企业应当对自身原有的管理条例进行检查工作,对不能满足新时代企业发展要求的条例进行删除或者整改。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民主管理的原则,积极鼓励员工发表对修改条例的看法,合理采纳员工的意见,新的管理制度制定完成后,要将管理条例的详细内容进行公示。并要求全体员工签字确认,当员工出现违反企业管理条例的行为时,可以作为证据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此外,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企业应当建立起对员工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按时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并将每月的整体考勤结果与工资发放挂钩,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者旷工的现象进行处罚。为了避免劳动员工不承认自己的考勤记录,应当要求员工每日对出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同时,要依据法律规定规范试用期的时间期限,避免发生与员工之间发生纠纷。
(二)完善员工的福利制度
要想解决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企业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积极的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同时,还可以实施一些奖励激励的机制,鼓励员工积极的参与到工作当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具体的做法就是,企业应当首先在员工的工资发放问题上进行规范,必须做到不拖欠劳动员工的工资。同时,還应当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一些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丰富员工的知识体系,开拓他们的视野。
并且,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对于在法定假日还要求员工加班的情况,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加班薪酬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同时,要保证为员工及时缴纳保险,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问题。此外,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企业的管理者还应当及时的和员工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员工解决生活和工作当中的困难,与劳动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有效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审核劳动员工的入职条件,防范欺诈风险
面对科技信息技术比较发达的社会,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而制作一些虚假的履历信息,从而使劳动合同失去对他的约束力,但企业仍然需要提供相应的福利报酬。同时,还有一部分员工在还未辞职的情况下与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原单位造成了损失,即使合同无效,新单位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基于这些现象,企业应当积极的思考相应的解决办法合理的规避用工风险。其中,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在招聘的过程中,对劳动员工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员工提供的资料真实可信。对入职条件进行审核,并事先说明劳动合同当中的各个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从而有效的防范劳动员工的恶意诈骗问题。
(四)依法给予劳动员工经济补偿或赔偿
经济补偿金制度是我国劳动法中的特色规定,它是指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使应当一次性支付给劳动员工的经济补助。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劳动者的切身权益的保护原则,避免企业出现恶意辞退而使员工的就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企业只有在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并终止、劳动者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犯下重大失误的时候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深刻体会国家的立法意图,自觉规范开展劳动用工工作,依法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建立并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结论
新《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它要求企业规范自身的管理制度以及用人条例。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积极的适应法律的新规定。新要求,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维护健康的劳动关系。同时,企业必须注重新的法律条例给劳动用工带来的风险问题,积极的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切实保障劳动员工的个人利益,从而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步。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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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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