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30 阅读数:642
张蓓蕾 吴雨虹 陈润珍
摘 要:法医物证(Forensic evidence下述均以FE予以表述)在案件侦破、辅助公诉与审理裁判案件中具有较强的实际价值,可以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确保无罪嫌疑人不受刑事追究。现阶段的司法实践,FE提取、保管与检验还存在着一系列的弊病,进而造成FE的应用效果不理想,由于FE应用不当而造成的错案时有发生。文章将以试论法医物证的应用——基于刑事诉讼视域作为切入点,在此基础上予以深入的探究,相关内容如下所述。
关键词:法医物证;应用;刑事诉讼
中图分类号:D91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106-02
作者简介:张蓓蕾(1981-),女,汉族,河南平顶山人,研究生,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研究方向:法医学。
一、刑事诉讼视域下怎样有效的提取犯罪现场法医物证
在刑事案件中的FE通常会因各种因素而无法被提取到,即使有一些FE被提取到了,不过由于提取方法不当,因此弱化了检材的证明力;还有一些由于取证未达到证据规范,提取中出现交叉污染,使检材丧失Evidence ability。所以有效的提取FE,不但要依附于正确的方法提取相关检材,同时还要确保提取流程匹配于证据规范。
(一)依附于犯罪现场特点选用有针对性的提取方法
FE差异化的提取方法大相径庭,相同的FE因为其所处的位置、时间以及现场实情有所不同,其提取方法也有所不同,因此要依附于实际情况选用提取方式。举例说明,精斑等FE若附着于小件易携带的物品上,那么即可整件提取,无需将其刮下;血痕等FE若附着于不能搬运的物品上,经拍照作笔录等方法记录其位置与形态,在此基础上进行提取;针对非常微量的FE,通过常规方法无法有效提取,针对此问题可借助特定的技术方式予以提取。在实践时发现,很多犯罪现场的FE具有较强的特殊性,提取过程中要使用特别的方法。举例说明在怀疑挥发性毒物中毒的案件中,提取心血与胃中容物等检材过程中,检材要装满试管,切勿留空隙,避免挥发,同时要第一时间送检。
二零一七年某日,嫌疑人高某由于琐事和被害人李某产生争执,后高某用“二零二”鞋用处理剂泼向李某,李即刻发生呼吸困难、手足无力的症状,通过抢救无效死亡。此案结合案发经过、被害人的症状与对尸体的病理学检验发现,被害人是由于“二零二”鞋用处理剂急性中毒造成的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不过,对受害人心血进行毒化检验,并没有检出“二零二”鞋用处理剂成分,因此失去了定案的有力证据。被害人心血内没有检出有毒成分的原因即“二零二”鞋用处理剂中的毒物易挥发,同时和输液、利尿等医疗因素有关。
(二)FE提取时要负荷证据法规范
生物检材在提取时很可能出现交叉污染的问题,这是FE有别于其他物证的主要特点。而且,FE通常要送至专门机构予以鉴定,同时还需要通过反复的检验及鉴定。依附于证据法的相关,提取FE要注意下述几方面:(1)最大限度防止不同生物检材间、现场勘验工作者和生物检材间的交叉污染;(2)任何检材都需要进行分别提取,并予以标注,进而确保FE从现场提取到法庭应用间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检材要进行细化的记录,同时要放置标示牌,并依附于顺序进行分类包装;在搜集检材时切勿用手直接接触检材,要通过手套拿取,同时需阶段性的清理剪刀及镊子,在完全清洗干净后再使用;不同的检材要避免接触,最大限度的防止交叉污染。举例说明,在犯罪现场所发现的烟蒂,切勿因量大、类型一样就一起进行提取并存放,此方式会直接造成交叉污染。完成生物检材提取时,要第一时间做封装处理,同时要进行明确的标注。依附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标准,现场所提取的生物检材要出具明细,进而统计检材的总数,而且侦查工作者及见证人要进行签名。
二、怎样合法有效地采集FE样本
通常FE要和相关样本予以对比,通过对比会对案件有一个明确的证实,因此要提取FE样本。FE样本不仅可以在被采集人知情的情况下予以采样,同时还可以在被采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采集。在采集FE样本时要侧重于采集的技术与流程。
三、被告与辩护怎样有效的对FE予以质证
因为FE与其鉴定结果在个别条件下对刑事案件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Defendant、Counsel要最大限度的从各流程对FE的Evidence ability与证明力提出挑战,刑事裁判的法官要依附于质证流程去洞悉案件FE,检察部门的公诉则要经质证流程向法庭展示控诉犯罪的FE,因此FE质证对案件具有深远的意义。深化Defendant、Counsel对FE质证的有效性,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Defendant和公安部门依附于国家权力追诉犯罪有所差异,一些刑事Defendant的人身自由会被限制,因此反驳指控的有效性与形式具有较强的局限性。为了从根本拓展质证对辩明是非的价值,在对FE予以质证的流程,需赋予Defendant和Counsel聘请有关专家向其提供帮助的权利,进而辅助其予以有效质证。而且,Defendant、Counsel以及专家辅助人都有权对FE提取者与保管者出庭予以举证及接受质证,这样能够使被告方从根本掌握控诉证据,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质证。司法鉴定工作者出庭作证即确保FE鉴定结果真实的先决条件。
例如“O.J.Simpson murder case”中,相关人员在被害人Nicole、Simpson的住处与私家车内发现并提取了約七处疑似Simpson留下的血迹,且通过检测显示,这些血迹和Simpson脱氧核糖核酸分型相统一。在法庭上,这些血迹与鉴定结果被质疑在提取过程中相关人员栽赃、真凶脱氧核糖核酸严重降解、证据样本被故意改动、送检与实验时检材被污染、和案件不存在关联性等理由被驳回,同时因相关人员取证的流程不规范等因素,所以对Simpson无罪判决。此案相对集中的体现了对FE予以质证的重要性,也就是FE检材与样本的收集、保管与送检的流程有无达到合法化,同时匹配于既有的技术标准,鉴定部门与工作者有无具备资质,鉴定的流程是否标准,鉴定方法是否科学,最后所获取结论的精准度,鉴定结果和待证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被告方在法庭上对FE予以质证,要以一个方面或多方面作为基础开展。
四、法官怎样辨别Evidence ability
(一)法官对Evidence ability的评定
Evidence ability即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的力度及说服力,法官审查评定Evidence ability主要侧重于下属几方面:(1)侧重于审查FE检材及样本的搜集有无合法。举例说明,取证基础是否为刑事诉讼法标准被的侦查、起诉及审判部门中对案件负有侦查、起诉、审判职能的工作者,若FE并非上述人员搜集,那么法医检材会由于收集主体不合法而不具备Evidence ability。(2)侧重于审查取得FE的流程有无合法,也就是主体是否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标准语FE证据规范进行取证,有无存在非法侵害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被取样人合法权益等违法取证行为。(3)审查相关FE的保管情况,主要对时间、地点以及由谁提取进行审查,记录的保管程序有无遵循相关标准,有无存在被掉包及污染的可能。(4)鉴定部门與相关工作者有无具备资质,有无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鉴定流程是否合理,鉴定程序有无匹配于规程。
(二)法官对FE证明力的评定
(1)FE和其他证据有无关联性,即鞥构建一套明确的证明机制。独立的FE有无客观性;FE和其他证据间有无协调统一,若互相背离,那么就一定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FE和其他证据间是不是具有较强的逻辑关系,共同构建一个闭合式的证据链,对犯罪时间、地点、方式、结果以及动机等案件核心要素都可以进行有力的证明;FE结合其他证据所获取的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多个协调统一的犯罪现场证据通过全面分析,是否可以规避所有合理的怀疑,得出仅为Defendant作案的结论。(2)FE用于证明哪一方面的案件事实,是否对案件事实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FE和案件事实之间的逻辑链及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关系具有多元化特性。举例说明,现场毛发和犯罪嫌疑人的毛发予以认定,把嫌疑人和犯罪现场进行关联,由此正式嫌疑人可能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在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生活不存在交际的情况下,则印证了嫌疑人必然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嫌疑人衣物及住所中的刀具上检出被害人的血,吧嫌疑人和被害人被害的事实进行关联,由此印证嫌疑人具有一定的作案几率;现场混合血痕中同时出现被害人与嫌疑人的血,而且把嫌疑人和犯罪现场、被害人进行关联,印证嫌疑人不但在现场出现过,同时在案发的过程中和被害人发生过近距离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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