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4 阅读数:630
摘 要:法医命案现场勘查对帮助明确被害人身份、侦查犯罪嫌疑人、分析犯罪行为等有着现实意义。影响现场勘察效果的因素较多,包括法医勘察意识、勘察范围不到位等,还需加强改进以降低对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的影响。
关键词:法医;命案;现场勘查工作;对策
中圖分类号:D9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156-01
作者简介:李上造(1984-),男,汉族,浙江温州人,本科,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主检法医,研究方向:刑事科学技术。
命案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刑事案件,引起了法医、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法医现场勘察的实效性,直接受到自身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影响,同时也关乎着犯罪证据收集的有效性。但实际上,法医命案现场勘查问题重重;对此,提出了以下几点改进措施,希望对我国命案现场勘查科学性的提升有积极促进作用。
一、法医命案现场勘查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勘察不全面。首先是对勘察工作不重视,勘察形式化、主观化严重,多进行死因了解与尸检片面化工作。其次是综合能力低下,未按操作规程展开勘察,勘察措施制定并不周密,对细节问题相对忽视,如分泌物等,记录不具体,多通过初步印象判断。证物编号、标记与挪尸等工作不细致。二是检查不足。首先尸表检验不细致,潜在问题尚未发展。其次是先入为主习惯,坚信自己的见解。同时解剖尸体手法不熟练,对受伤时间不确认。最后是并案意识欠缺[1]。
二、法医命案现场勘查工作改进对策
(一)调动法医主观能动性
受待遇等因素影响,法医的工作积极性欠缺;对此,应当提供晋升机会、改善待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主动性与技术水平。首要的是完善法医知识构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其次是加强练习操作,提高其实地查验技能掌握度,能够主动抓住主要痕迹,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最后设立奖惩、考评等措施,提高其办案热情与证据、科技等意识,最主要的是现场重建意识,将收集到的资料经过推理、假设,在结合理论、物证、现场实验等帮助研判案件过程,合理解释犯罪等事件。转变其职责理念,加强其对现场勘察工作的认识,确保法医本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尽量减少自身的失误与主观想法,合理运用勘察手段,顺利完成现场勘察工作。
(二)加强命案勘察队伍建设
各县区应当加强法医培养,由技术中队长,以及县区副大队长带头组织成立命案现场勘察队伍,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由经验丰富的现场勘察人员作为指挥者,及时分配任务,并联系现场访问等,随机掌握法医现场勘察动态,确保法医与现场勘察人员协调工作。
(三)规范勘验预案与操作程度
全面管理现场勘察,围绕室内外现场、被杀类型、被杀人数等设立现场勘察预案,明确勘验人数、职责任务、联络通讯与勘验器具等。勘察前根据预案明确落实准备工作,做到工作有序,合理保管证物,以轻松完成现场散验工作。对于汗渍与油垢手印等常规痕迹,以及体液等微量证物,其采集、显现等操作规范完善制定,要求法医严格执行专业技能,有效处理痕迹物证,避免因程序差错产生的失误。心理痕迹采集同样重要,犯罪心理痕迹可通过犯罪行为展现,直接反映在致伤方式、作案时间、杀人动机等方面,充分掌握犯罪心理痕迹,能够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与范围。
(四)设立标准化体系
一是对案情充分了解。明确掌握各个案例过程,将其作为勘察部分笔录,知情人表述与发生时间地点等,以及死亡的症状、现场变动情况、救治情况等充分了解;二是制定勘验方案。勘验方案应当涉及勘验目标、现场保护范围、痕迹证物、勘验程序、注意事项等;三是将现场勘察、尸检充分结合。现场勘验了解损伤过程,尸体现场关系,综合尸体位置、分泌物、作案工具、细节特征等多种因素分析案情;四是尸体检验。主要指衣着与裸尸等检验,全面检验详细记录,细目照相清晰。尸体死因、损伤特征、证物等解剖应当规范检验,明确胃内容物、深层组织结构等情况;五是证物提取。提取特种、常规证物,包括排泄物、附着物与部位拭子等。最后包装送检[2]。
(五)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法医主导勘查机制。尸体内含有大量的案件线索,法医现场勘查的作用毋庸置疑,通过检验鉴定,能够有效确定案件属性。施以法医主导机制,其他专业辅助完成勘验,对命案侦破有现实意义;二是主勘技术员机制。法医或化验等专业的主勘技术员,负责现场提取、勘验、研判证物,全程检验证物,实时反馈真实信息。加强与侦查间的联系,为其提供技术基础保障;三是质控机制。跟踪命案现场勘察工作,确保勘验质量,积极制定指控记录等文件,对现场勘验、工作进程、证物检验等情况明确规范,各个工作环节详细记载、分析总结。利用证物合理分析案情,充分发挥法医等案件侦破的作用;四是案件会诊机制。尤其是错综繁琐的大案件,应当加强现场勘验,仔细分析案件情况,设立案件会诊机制。通过头脑风暴,提出合理分析意见,为侦查工作展开夯实基础。分析现场勘察情况,加强经验总结,不断弥补勘验工作不足,及时展开查缺补漏,切实降低现场勘察差错。
三、总结
作为法医针对命案现场勘察,应当规范展开尸检与物检,同时有独特的见解,并注重细节大胆推理,正确识别物证反映出的信息,为办案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价值依据,切实提高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工作的作用价值。从而降低现场勘查失误率,提高法医工作质量、效率,为和谐社会发展助力。
[ 参 考 文 献 ]
[1]沈艳莎,吴楠.法医现场勘查在命案侦破中的作用分析3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6,31(z2):213-214.
[2]蒋艳伟,仇唐中,李永强,etal.野外杀人案法医学现场分析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6,31(z2):225-226.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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