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8 阅读数:606
摘 要:随着人类婚姻观念的转变,非婚生子女这一社会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与体系中对非婚生子女的立法与规定并不完善,导致非婚生子女在很多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性,因此,完善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制度十分重要。
关键词: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224-01
作者简介:张艺馨(1994-),女,汉族,甘肃白银人,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
目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弱势群体的保护,非婚生子女是其中问题之一,尽管我国政府对这一弱势群体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但是在对他们的法律保护上依然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行。
一、对非婚生子女概念的界定
现阶段对他们的法律概念并未在我国法律中取得明确的界定。学术界对他们的定义也不相同。有人主张他们是相对于婚生子女而言的一个法律概念。在国外,不少国家在法律上取消了婚生子女的说法,仅以是否为亲生子女判定亲生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权关系。对比而言,我国司法、执法机关还需要立法机构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概念进行确切界定并严格依照该标准进行各项活动。
二、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护现状
在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一直以来就备受重视,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态度普遍认为:虽然非婚生子女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没有任何过错,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而且,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所以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明确的提到,我国境内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拥有平等的权利,在我国《继承法》中也明确规定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其全部法律规定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指出,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同时也指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从最高层次给予非婚生子女以保护。
在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上,我国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规定: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标准与婚生子女一样,尤其是在《社会抚养征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生育的子女,则当事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这些都充分保证了非婚生子女能够在未成年阶段得到生活上应该具备的基本保障。
(二)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上的欠缺和问题
在我国,目前对于非婚生子女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如《婚姻法》、《继承法》以及《社会抚养征收管理办法》等,都不是专门针对非婚生子女这一特殊群体而特别设立的,这些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保护对象比较全面,只是做到了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上的兼顾,很难做到全面的解决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保护上所遇到的问题,这种情况必然会让部分不愿意或者无法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者生父利用这一法律漏洞而达到逃脱或逃避应该承担的抚养义务的目的。例如在《继承法》中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如何保障并未有所提及,这必然会让非婚生子女存在无法得到医疗保障的情况。
在对非婚生子女身份的确立上,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并不利于他们,在其生父母无法提供合法的婚姻证明,或者不愿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罚款和费用的情况下,他们将无法取得户口。而繁琐的户籍登记手续也让非婚生子女户籍问题的解决增添了难度,这必然会导致社会上存在许多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现象,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并且没有户籍,教育就成了一大难题,无法进入正规的学校就读,他们的受教育权从而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加上我国目前还没有涉及非婚生子女准正的立法,导致一些生父母和他们的非婚生子女无法完全享有自己应得的权利。
三、对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建议
(一)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首先,在法律上我们要确保非婚生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次,在各个部门法中对他们的权利进行详细的规定,避免只是出现在其他条款中略带而过。对于法律规定的细化是满足司法实践的必然需求,以此来保证非婚生子女在户口申报、监护和抚养等问题上的合法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法律用语的改善
取消婚生和非婚生的划分,名称的区别本身就是一种歧视,这与倡导的平等是矛盾的。而且随着医学的发展这一划分并不能涵盖所有。应统一用“亲生子女”来界定。从概念上统一称谓,有助于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
(三)重视普法宣传和社会观念的引导
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应该积极支持普法工作,引导全民树立正确的家庭责任观,从源头上减少非婚生子女出现的概率,同时还要引导社会减少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增强整个社会对非婚生子女的关爱以及加强社会监督,避免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保证非婚生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对有困难的非婚生子女进行积极的社会救济。
综上所述,我国在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上依然还存在很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从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和社会给予足够的重视。
[ 参 考 文 献 ]
[1]秦雪.非婚生子女财产继承权的法律保障[J].法制与社会,2011(29).
[2]董海芬,王丽丽.浅谈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護[J].法制博览.
[3]胡兰玲.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J].科学·经济·社会(兰州),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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