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9 阅读数:512
摘 要:乡村振兴需要法治现代化,法治现代化需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基础。研究表明:(1)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够在推进乡村法治现代化、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满足乡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2)广大乡民普遍认可公共法律服务具有以法赋能的积极作用,呈现高认同一般性了解,较为关注法律普及、金融与产权纠纷的服务和组织保障等认知与需求。
关键词:以法赋能;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D9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052-03
作者简介:蒋思佳(1999-),女,汉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在读。
公共法律服务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守护神,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然而,任何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前提都必然是以需求为导向,同时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鉴于此,本项研究重点回答,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人们究竟有什么样的认知和需求。
一、资料来源
本项研究的资料来源于2018年5月份以来的断断续续的收集。收集到的资料主要分为三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典型调查所获的资料,这些资料主要通过面对面访谈、电话、微信、QQ、Email等方式获取,也包括各级司法行政提供的总结性材料。访谈对象主要有各地的司法行政的工作人员、乡民、乡镇干部、村干部等。项目组先后通过电话、Email等现代电子媒介与金华市金东区、宁波市镇海区、温州市鹿城区、台州市路桥区以及丽水市松阳县等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站)工作人员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的沟通与交流,以更全面了解供给方的所思所想所行,了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实践与进展。第二部分,通过各层级司法行政的网站、各媒体报道收集相关资料,以补充和比照典型调查所获的资料。第三部分,通过发放问卷获取资料。为了更好地了解人们对于乡村振兴中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与需求,考虑到可行性与有效性,项目组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以及邀约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本次问卷发放的样本分布主要如下:从性别分布来看,男性183人,女性215人。从年龄分布来看,25岁以下占19.2%,26-35岁占24.8%,36-45岁占18.8%,46-55岁占26.3%,56岁以上占10.8%。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占11%,高中或中专占13.4%,大专或本科占54.8%,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占20.7%。我们认为,样本的分布对本项调查而言是比较合理的,一方面,26-55岁的群体正是生产和生活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另一方面在沿海发达省份,专科及以上占比为75%,符合实际。从居住分布来看,居住在乡村占43.3%,56.7%居住在城市;从工作所在地来看,城市占58.1%,集镇占23.1%,乡村占18.7%。应该说,从居住还是工作所在地分布来看,与浙江省的城镇化率是较为符合的。在今天,鉴于乡村的差异性,我们又把居住在乡村的分为6大类,其中居住在乡村的受访人员中,33%居住在传统农业型村庄;29%居住在乡(镇)政府所在地;14%居住在乡村集市所在地;9%居住在乡村旅游型村庄;9%居住在外出打工型村庄;6%居住在工业型村庄。
二、新时代乡村振兴中公共法律服务内涵与必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乡村,短板也在乡村。2014年,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①
(一)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法治现代化
从宏观层面来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因为,没有法治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营造尊法懂法守法与用法的惯习与生活方式,能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二)有助于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从中观层面来看,针对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乡村急剧转型充满的各种不确定,党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②。从自治、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来看,法治是自治、德治的边界和保障。所谓法治,就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依法的法治素养和良好氛围,以及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例如,承包地流转与确权、民间借贷纠纷、农民就业创业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等等,都有赖公共法律供给加以明晰和厘清。在此意义上,公共法律服务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生态,为推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保障。
(三)有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从微观层面而言,伴随市场化、商品化和现代性对传统乡土社会的渗透,今天的乡土社会处在急剧转型,充满无限可能,也充满各种冲突,无论是村落共同体还是乡民本身对于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将会日益增长。一是转型中的各种问题引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与传统农耕社会相比,乡村公共问题不是减少而是增多。这些公共问题不仅是对传统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和服务方式提出严峻挑战,而且需要形塑遵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律生态,有序有效地迎接各种从未有过的乡土冲突与问题。例如,城镇化进程中征地拆迁遇到了各种纠纷、土地确权等问题;企业转型升级中的转型、企业接班人、财产处置、债权、拖欠农民工薪金等问题;又如市场化进程中的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整治等等问题,另外乡土社会分化、贫富差距等带来的人际矛盾等等,都有待通過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预防以暴制暴的非合法行为和事件的发生,实现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是现代性对乡土社会的改造带动了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随着现代性对乡土社会的改造,人民群众的法治认知和维权意识势必不断提高。同时,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现代性的推进,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例如,民主选举中的选民资格登记的问题,民主管理中的公共参与问题,民主监督中的程序与监督权,等等,均迫切需要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引导和帮助群众正确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引导和协助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解决基层矛盾。
三、乡村振兴中公共法律服务认知与需求分析
究竟需要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法律服务,究竟什么样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乡村振兴所需要的,自然就成为了优质型公共法律服务的关键。据此,项目组成员结合田野调查和问卷调查,对乡村振兴中公共法律服务认知与需求进行描述与分析。
(一)高认同一般性了解
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给予了高度认同但属于“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一般性了解甚至有的不了解。选项“您认为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振兴中有无必要性”的回答中,33.3%的人选取非常有必要,60.3%的人选取有必要,只有4.7%的人选择不必要与不清楚,见表1。
从选项“您对开展法律宣传与援助活动提供现场咨询有什么看法?”的回答来看,78%的受访人员认为能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对法律宣传与援助这类服务同样持较高的认同。
为了验证人们对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的认同程度,项目组设计了二个选项,分别是“您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效果是:”、“您认为构建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您有什么帮助”,从这二个选项的回答中,我们也可以表明人们对公共法律及其服务功能持较高的认同,见表2,表3。
从认知层面来看,听说过公共法律服务仅占49.3%,没有听说过的占12.4%,见表4。知道哪些事项属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就占21%,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一般了解的占51%。在一定意义上,这些比率说明一方面公共法律服务普及率不高,同时也说明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总体停留在一般性了解,见表4,表5,表6。
(二)普遍认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普及是需要但仍加强
法治现代化的关键首先在于通过送法下乡,普及法律,提升人们对法律的意识,增强尊法懂法依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養。从调研来看,公共法律宣传的普及率不是很高(表5、表6也可见一斑)
从选项“您认为现阶段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哪些不足”的回答中,发现绝大多数被访者都选择了普及程度不够,很多人没有接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从选项“您或身边的人有接触过或接受过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经历吗?”的回答中,发现68%的被访者认为没有接触过,见表7。
(三)金融和产权纠纷为主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比较一致
从选项“您认为下列哪些纠纷有可能是乡村振兴进程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类型”(见表8)的回答中发现,经济领域的民间借贷,乡村土地承包中的产权纠纷和劳动纠纷受到被访者的高度关注。
(四)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措施较为关注
公共法律服务需要载体需要保障,否则是水中月,镜中花,难以落地。从选项“您认为当前应如何为乡村振兴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工作”,“你认为政府在乡村振兴中应加强的措施是”的回答中可以发现,被访者较为关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组织,见表9,表10。
总之,从上述调研与分析可见,对于公共法律服务,广大乡民普遍呈现高认同一般性了解,较为关注法律普及、金融与产权纠纷的服务和组织保障,认可公共法律服务具有以法赋能的积极作用。因此,建构需求导向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提供更便捷、更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将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 注 释 ]
①2014年1月20日司发【2014】5号,《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EB/OL].http: // www. moj. gov. cn/ index/ content/ 2014-01/22/ content _ 7084497. htm ? node=86542.
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人民出版社,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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