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2 阅读数:508
薛静怡 荣予 畅盛璇 杨秋雷 王辰宸
摘 要:知识产权乃文化创意产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虽起步较晚,但近年来正日趋完善。本文以扬州市毛绒玩具产业为例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从生产者、消费者、公权力多角度入手,探究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扬州市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265-01
古都维扬素有“世界毛绒玩具之乡”的美誉,毛绒玩具一直是扬州文化创意产业中极具活力和特色的经济类支柱产业,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推动其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
(一)关于消费者
经调查数据分析,在毛绒玩具产业中,扬州市有66.82%的消费者曾购入盗版商品,其法律保护意识薄弱:第一,对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理解粗浅却不愿将自身纳为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主体。调查中80%的消费者认为产品质量、外观是影响其购买的主要因素,品牌并不在考虑之列。在“您觉得对于毛绒玩具等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应由谁负责?”一问中,仅25.91%认为消费者须负一部分责任,大多数仍将责任推给商家、政府,“没能力、没途径、费时费力”成为消费者不愿承担保护责任主体的三大理由;第二,尚未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超过半数的消费者表示在遇到盗版时会自认倒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少之又少。
可见,消费者作为国家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一员,其薄弱、消极的观念已成为毛绒玩具等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阻力,加强消费者的保护观念迫在眉睫。
(二)关于企业代表
为深度了解毛绒玩具产业乃至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我们走访了浙江大学产品创新设计工程邗江分中心。在采访中,负责人有感扬州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整体自主品牌意识不强。
首先,生产者缺乏尊重创新产品知识产权的意识。在扬州,毛绒玩具作为手工制品依赖人力,技术性的缺少使其极易被模仿,大多数生产商和销售商更注重制作出样来批发零售,对于玩具本身設计的独创性关心甚少。
其次,文化创意者缺少自我保护意识。许多行业参与者制定专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能力欠佳,只侧重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忽视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较低的认知度使其在面对侵权行为时往往难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整顿产业乱象,该中心开发了“玩具创意宝”,通过让设计师存证自己的设计手稿、样板、宣传视角图等,引入知识产权服务,便于权利人维权以及相关机构在第一时间追踪管理。
二、知识产权立法
近年来,扬州市政府通过发布法规文件来进一步推进当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建设,彰显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从2012年到2017年,扬州市知识产权局针对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等制定了100条政策法规,其中有对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发展意见的政策解读,也包括扬州自身针对本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而制定出的试行办法,可谓极具特色。例如,扬州市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发布的《扬州市创新券实施管理意见(试行)》中,将“创新券资金池”作为扶持扬州市创新产业的基础①,通过规范申请“创新劵”的主体和处罚方式的办法来防止无相关利益的人通过胡乱申请获得非法资金,真正发挥“创新劵”的功效。
三、出路与对策
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迈入新台阶,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在解决知识产权争端方面有天生的优势。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自律组织,应该积极组织企业制定保护公约并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跨省或涉外的集体性知识产权纠纷事件应由协会统一出面解决;企业量大面广,需要借助协会集中表达企业意见,转达政府的政策信息。
针对扬州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行业协会理应挺身而出,从宣传与培训入手,建立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同时,构建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专利信息数据库,创建专利信息利用机制、咨询服务机制和保护机制等。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提高全行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构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服务体系,实现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
(二)建立发达的中介机构
在实践调查中,我们走访了扬州心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负责人李主任。他认为当前的文化创意产业急需专业人士夯实法律知识,创新服务机制。
首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制。司法行政部门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放宽律师事务所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限制,建立一个高效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其次,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及时取缔不具有专利和商标申请代理资格的机构和个人,限制非律师从事知识产权诉讼、担任法律顾问等,不断完善律师法等法律,使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达到全程涵盖,适应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需求②。
[ 注 释 ]
①《扬州市创新券实施管理意见(试行)》第8条:有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填写《创新券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等申请材料,经所属市辖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据发放标准发放相应额度的创新券;第12条:对骗取创新券的单位,注销其创新券并追回骗取的资金,3年内不再给予各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且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②吴慧娟.浅议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3.8(中).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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