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0 阅读数:543
汪杨 李林 闫依依
摘 要:女性犯罪一直是法学领域倍受关注的问题,但我国当下对妊娠期、产后的女性犯罪这一角度的研究存在一定的不足,随着时代的发展,其犯罪率也在呈上升趋势。本文主要从刑法条文规定、心理情绪、社会、家庭等方面研究妊娠期、产后的女性犯罪,从而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妊娠期;产后;女性犯罪;原因;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274-01
一、妊娠期、产后女性犯罪的现状
我国正面临着女性犯罪率上升的窘境,妊娠期、产后的女性犯罪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据调查,妊娠期产后的女性,大多数从事了诈骗、涉毒、杀人、拐卖人口、卖淫等犯罪活动,并且有日益增长的趋势。妊娠期、产后的女性犯罪,在增加了新生胎儿先天性患病率的同时也让自己的家庭支离破碎,这无疑向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二、妊娠期、产后女性犯罪的原因
(一)刑法第49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法律规定,让一些女性犯有了规避惩罚的借口,比如怀孕期间吸毒;利用怀孕的人体运毒、贩毒的例子屡见不鲜。她们正是利用了刑法条文的相关人性规定,逃避应有的惩罚。
(二)生理、心理、情绪因素
1.生理因素。生物学家认为,女性在妊娠期会出现植物神经紊乱、大脑皮层失调等现象,容易产生情绪失控、心烦意乱等现象,进而引发犯罪行为。多尔顿的《月经与犯罪》一文,就对于女性妊娠期、产后的犯罪生理因素做了详细的分析。
2.心理因素。心理学家指出,有犯罪倾向的女性需求结构是畸形的,个人需求往往被放在首位。当个人需求泛滥、膨胀,却得不到满足时,不正当的手段便会滋生,最终走向犯罪。妊娠期女性也是社会上受保护的对象,这就让妊娠期的女性犯抓住了我们同情心的弱点,进而伤害他人乃至伤害社会。
3.情绪因素。妊娠期、产后的女性,高级神经兴奋度高,情绪波动大且控制力小,对眼前的事态极易产生不满与抱怨的情绪,当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事物时,缺乏正确的判断,这时,在家庭与社会中一旦受挫,便会产生抵触、厌世、仇恨等不良情绪,最终导致犯罪。
(三)家庭因素
1.丈夫出轨、遭到遗弃。妊娠期间,夫妻往往没有性生活,丈夫的婚外恋使女性日久积累的猜忌、压抑、愤恨等情绪极易萌生报复的心理,导致感情冲动的犯罪;女性在妊娠期间遭到了另一半的遗弃,对生活无望,加之犯罪分子的怂恿,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更有甚者在孩子降生时,怀有报复其生父的念头而将孩子遗弃、杀害等现象。
2.丈夫意外死亡。女性产后丈夫意外身亡,抚养新生儿的重担完全落到了她们的身上,迫于生活的压力或者自私(改嫁受孩子拖累)等性格特点,有些女性便会产生出售、杀害新生儿的念想进而实施犯罪。
3.家暴、婆媳关系问题。现代社会中很多地区仍然存在着大男子主义、重男轻女等传统思想,例如日常婆媳矛盾、女性在生女儿后遭受的家暴、冷暴力、婆媳矛盾等。产后的妇女身心遭受严重的损害,思想畸形扭曲,引发买卖、杀害新生儿;毒害、杀害丈夫及家人等一系列的犯罪行为。
(四)社会因素
1.代孕敲诈。随着生物科技的发展,代孕行业日趋火爆,一部分女性为了满足金钱的需求,从事代孕行业进而在妊娠期间道德敲诈当事人,并以胎儿的营养费为由,威胁骗取当事人高额的钱财,不给钱就人流孩子或者产后以孩子为资本敲诈当事人。更有甚者在产后实施为当事人提供性服务等违背道德的犯罪行为。
2.产后失业。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女性在生育后就遭到了岗位被顶替的社会现实,生活的压力不断升温,结合女性的产后抑郁情绪、拜金心理、自私性格等,许多女性迫于生存压力以及被犯罪分子所利诱,选择实施盗窃、诈骗、贩毒、拐卖儿童、卖淫等犯罪。
三、妊娠期、产后女性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具体情节采取不同的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考虑犯罪女性的犯罪动机、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做出具有针对性的裁判,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不能被判处死刑的时间期限和条件限制,让不受死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时间的限制,不能被任意解释;延期执行刑罚等,让没有后顾之忧的妊娠期犯罪嫌疑人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二)加强妊娠期、产后女性的生理、心理、情绪安抚力度,建立援助机构、互助平台
针对妊娠期、产后女性生理、心理、情绪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援助机构,派遣专业人士宣传法律知识、产后心理疏导,安抚妊娠期、产后妇女的情绪。建立一个妊娠期、产后的“妈妈”分享平台,让她们分享自己的故事,彼此交流,缓解压抑,降低犯罪率。
(三)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摒弃暴力侵害和陈旧的思想观念
女性在妊娠期间,要加强同丈夫和家人的沟通与交流,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相关部门加强“生男生女都一样”等思想观念的教育;摒弃婚外恋、包二奶、等社会不良现象。同时也要加强社会的帮扶力度,对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困难家庭提供一定的社会帮助。最后,建立援助机构,对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受害人及时救助,避免女性的报复心理所产生的报复动机,减少犯罪的可能性。
(四)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关于生育的相关社会保障
针对代孕所产生的敲诈、诈骗等问题,应当加强立法工作,规范行业秩序,必要时可以增加专门的犯罪刑种。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让每一个怀孕的妈妈没有丢失工作的后顧之忧;重视女性的权益,为产后女性提供畅通的就业渠道,降低犯罪率。
[ 参 考 文 献 ]
[1]吕晶.女性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法制博览,2018(26):158-159.
[2]穆海热姆.论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止对策.法制博览,2018(20):188.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上一篇:网络治安问题现状与对策
下一篇:P2P网络借贷的刑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