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9 阅读数:505
黄擎
摘 要:随着科技和经济的持续进步,法律已经逐渐变成目前我们国家十分重视的对象之一。现如今人们已经能在市场中到几乎自己所需要的全部商品,从而使得销售主体之间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基于这一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变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理应对其具体定位展开研究。本篇文章将阐述消费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形式之间的具体关系,并对于未来发展方面提出一些合理的见解。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位;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240-01
从现阶段发展而言,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消费者在市场中可以完成任意产品的交易。为此,消费者自身会基于产品本身和销售方之间产生一定的纠纷。因此,必须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定位予以明确。
一、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法和民法之间的关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的涉及主体存在差异
在民法之中,其涉及的人并非自然人,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任何一个人由生至死,其自身所有权益均不能凌驾于法律条例之上。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一种特殊法律形式,其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身的权益全部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其中,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显然高于经营者,因此和民法针对合同方面的描述存在一定的分歧[1]。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约束原则存在差异
民法中有规定,当合同成立之后,其中的当事人便会受到相关条例的约束,所有责任主体都需要根据其内容履行自身义务,否则便会受到制裁,这也可以看作是契约严守的基本原则。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民事主体往往会受到法律和道德两方面的约束。但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其原本的严守原则却经常受到挑战。
二、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法和经济法之间的关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节对象
从本质上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法。除了涉及到了民事关系之外,还与经济关系和行政关系有着一定的联系。然而从其内容的角度而言,其更多是针对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调节,因此从实质性角度来看便算是一种经济活动,因此其和经济法十分类似。但是,二者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具有很强的局限性,同时也有着一定的冲突。
(二)经济法的调节对象
如果从调整的对象进行思考,经济法更多针对的是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其一是市场主体关系,也就是从维护国家利息的角度展开分析,以此对市场主体机械能一定程度的干预,除了需要对自己负责之外,还要负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其二是市场秩序管理关系,其主要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培养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其三是宏观调控的关系,伴随人们对经济活动的了解程度不断加深,对其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为了能够对市场的主体利益进行调整,必须靠经济法进行支撑。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可以对当前的整体市场秩序进行相应的管理,但是其重心更多是在保护消费者本身的权益,因此与其有着很大差异[2]。
三、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法和行政法之间的关系
从某种角度来说,对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保护可以算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多个不同的部门共同参与其中。不仅如此,在不同的行业之中,消费行为普遍存在,并且每一个行业之间均有着一定的关联。所以,在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定位的时候,理应将行政机关原本的属性全部考虑进来,以此对其中部分内容和细则进行完善和优化,从而使其本身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但是,一些和交易活动没有太多联系的行政关系并不在此范围之内,并且在实际调整的形式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在行政法之中,更多时候以罚款或者行政处罚为主。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处罚的形式种类却有很多。
四、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法在未来的发展
(一)未来将会演变成民事特别法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得知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之间存在的实际关系。尽管二者在某种程度上十分相似,但同样存在差异。然而从其具体调节的关系角度来说,两者从本质上来看非常相似,虽然都是针对两个个体之间的存在的利益关系进行调节。但是,民法涉及的范围整体更多,因此可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列入到民法之中[3]。
(二)未来将会具备多重法律属性
现如今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社会的复杂性也在持续加强,从而使得商品之间的交易难度也变得越来越大。诸如,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人们的交易形式发生了变化。为此,政府理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进行整合、优化,改进其中的不足,从而能够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并与民法、经济法以及行政法结合在一起,进而将其本身的作用全部发挥出来,确保其具备多重法律属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如今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整体市场也变得越来越完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会有各类问题存在,为了降低其本身的影响,理应针对消費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改进和优化,尽可能减少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的实际纠纷,从而充分发挥其原有的作用,进而改善整个市场环境。
[ 参 考 文 献 ]
[1]黄胜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若干问题探析[J].广东法学,2016(6):26-28.
[2]刘子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法解读[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8(2):63-65.
[3]陈冲.网络第三方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15):00079-00080.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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