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邮箱:fzbl@fzblzz.com
  • 在线编辑QQ:1541328756
法制博览版权信息

主管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

编辑出版:《法制博览》编辑部

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4379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188/D

邮发代号:22-80

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开  本: 16开

投稿邮箱 :fzbl@fzblzz.com

在线编辑QQ :1541328756

论文鉴赏 当前位置:首页 > 论文鉴赏 > 正文

谈我国的法治建设与法学的创新

发布时间:2019-07-23 阅读数:524

张少龙

摘 要:法学创新是基于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深入探究我国社会发展实际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法学创新具备现实意义。对此本文主要是从法律观念转变,法律制度形式等方面创新开展研究分析,以期能够创建出更加完善可靠的法律理论体系,推动我国法制社会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法制建设;法学创新;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153-01

我国走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道路,所以为了将依法治国的政策落实,提升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从政治层面开始,将经济、文化、军事等活动法制化、规范化的进行。但是目前我国在法治建设理念多年来,建设社会主要和谐社会的目标还未能完全达成。对此加强法治建设与法学的创新,是实现对公民法治观念提升的同时,也能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法学创新是维护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条件

构建型法治模式是我国目前主要的法治管理模式,其在实践应用期间还存在着很多弊端问题。但是根据目前我国的社会发展实际,这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要依据。要想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在构建法律制度的同时,将社会上的法治生成与运作变化的根本改进,其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就是法学。目前法学对人类认知与改造社会作用探究,其促进社会科学条件产生都有积极的引导作用,而且很多治国于强国的理念,都需要围绕法学的正义与权力进行。法学作为精神品格与理论的基础条件,也是将法治理念推行的基础条件。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法学在制度上、模式上起到的积极引导作用较为显著,至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通过法学创新来完善或改变,所以法学创新是处理我国和谐社会建设与法治条件的必由之路。

二、我国法学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重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在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应为较为常见,作为马克思法学的理念构成基础。在发现领域中加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应用,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现代化应用的根本,也是促进法学创新的基础条件。因此在有关的法律以及事实上,将现代人的法治现代化依附条件创立,这样才能保证未来法治现代化开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法学领域中应用,这样的法律精神能够对现代人起到发展与塑造的目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社会和谐稳定性也能大大提升。

以人为本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将法学的学理建设工作,经过对我国法学的独立思考,我国的法学要想跻身于世界法学志林,需要将自身地位以及实际把控,这也是现阶段我国法学家的努力发展方向。重视法学的哲学社会体系的使命感、前瞻性、战略性,利用以人为本理念,将其法律效果拓展,可以从法律观创新、法律原则与规则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这样的法治建设是满足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要求的,法治社会的现代化发展,需要将法律观念、法律规则等要素有机的整合与利用,将其中可能存在的价值观念进行统一,是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全面思考。而纵观在法律发展史上有着卓越功勋的精英任务,将法律规则的蓝图规划,现代法力值观念或制度建设就会起到国家管理的积极作用。从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实际来看,将人类社会科学中工作者群体划分,将研究对象客观形成的法律世界,满足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合理调控社会环境的法律客观构成,这样公众的法治观转换,也是推动法律观念创新发展的基础。

(二)法律观念转型

法律观念的转变,其实就是反应人们在社会的重组安排之下,将理论内容应用的形式。法律观念必然要进行创新,对法律产生的本质与发展规律等认知与探究了解法律在社会活动之中,能够处理的问题类型与范围。这种法律观念的状态下,权利机构对社会的法律观念都是人们对主流地位的法律认知与运用。所以国家要想实现法制建设,需要将科学观念合理应用功,了解我国法律观念,现代化的条件,才能在制度修订与法律完善期间,提升民众对社会的认同。这样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是社会主义法律观念之下,实现经济、科技等的全面发展并有章可循。

(三)开展法律制度的创新

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之下,将法治建设的目标创建,其实就是为社会生活提供一定的约束与管理。当然法律法规建设期间,需要将人们的生活习惯与发展需求进行探求,寻觅居民在发展或活动期间的人性特征。这样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就是良性的、积极的,而不是盲目的法律规定下,影响社会稳定性与安全性。我国的法律主要是围绕宪法来看展,但纵观其它类型的法律法规,也都是将人们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行为约束等的实际内容。但究其根本法律的现实性仍然需要加强。法律要与居民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尽可能的贴近人们生活实际,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将公民的生活问题尽快处理。为了避免其脱离社会实际生活,法学创新才能成为依法治国的有利条件,也能将法律设立、修改、废除等标尺利用。

三、结束语

我国的法学只有经过创新,才能将我国现有的战略发展目标达成。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实际,将法律制度以及法律理念在居民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发挥,这样才能保證法治进程的全面推进,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席月民.法律与经济: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反思与创新[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2]胡锦光,刘作翔,蒋立山,etal.法学专家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畅谈法治建设观点摘编[J].法学杂志,2017,38(11):1-5.

[3]曹全来.论构建中国特色司法学与法学学科体系及话语体系创新[J].法制与经济,2018(6).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