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3 阅读数:504
孙国栋
摘 要:卢梭的公意学说在政治哲学史上可以说是影响深远。细读其经典著作《社会契约论》,我们可以对他的思想有一个深入的理解。长久以来,公意学说没有深深植入人们的内心,也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所以本文从公意学说的政治思想角度以及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启示方面做出了阐述。
關键词:公意学说;政治思想;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091;B565.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151-01
一、公意思想内涵
在卢梭的经典著作《社会契约论》中,他将国家的起源归结于社会契约,他构成了人类文明的基础。在《社会契约论》第二卷明确提到:“众意和公意之间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通过这段话,我们必须理解公意并不是简单的公民意志的相加与集合,它更多强调的是“公共的大我”,即就是公共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由于个人利益它天生就具有自私的性质在里面,所以个人意志无法达成一致,就算勉为其难达成一致,那么它也具有极强的不稳定性在里面。所以,我们能够理解公意更多的关注的是共同体的利益,它能够对一个公共群体产生平等性的影响。而不是像私意一样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所以,我们能够得出,公意思想的着重点更多的是放在公共利益上,与个别意志具有密切联系性,但是它更多体现的是社会成员中每一个公民更“真正”的利益。
二、公意思想特征
通读《社会契约论》这本著作,我们会发现“公意”思想可以说是构成了这本书的基础。其重要性毋庸置疑。首先它具有极强的公正性。公正乃是一个社会的灵魂所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保证公正性的存在。而“公意”思想正好有这一特征,它从开始就表明了公共利益,而它的归宿也在公共利益上。然后,其具有至高无上性。“公意”思想它的基础在于个人利益,目的而是实现公共利益。所以从根本上来讲,它即超越了个别意志,也最后落脚于公共意志。除此之外还具有极强的合理性存在,这也就是它至高无上性的一种充分体现。最后,公意思想它即具有自由性的一面,也具有服从性的一面。所有的自由并不是完全的自由,公意更多的是实现了道德的自由,但内心的法律无论如何都是在道德自由之上,自由必须是服从公意的,那样的自由我们才能称它为真正的自由,因为公意才体现的是集体利益与社会利益。总而言之,公意思想其核心就在于强调自由,这种自由是建立在内心道德与法律基础之上的自由。
三、公意思想目的
讨论公意思想的目的,无外乎就在于其所强调的达到一种政治自由与道德自由。就其自然自由而言,它认为自由就是人类天生就有,而这种自然的自由我们不用过分的去强调。我们要更多的去关注当每一个人参与进政治生活以后如何保证他的政治权利平等,这才是讨论问题的关键所在。一个人在参与政治活动的时候所表现出的自由应该是他能够通过自己的力量和才智来做的那些事情上,而且他在做出任何选择与决定的时候应该是没有任何阻碍的,并且任何人不能够干涉,因为一旦有了这种“潜在力量”存在的时候,一个人也就失去了自由,而这种自由就是政治自由。我们可以假设在某个群体中,如果有一个人有权力,他就很有可能不可避免的对所掌控的其他人产生影响,不管这种影响来自于恐惧还是威胁。绝对会进一步影响他们的权利的实现。而卢梭他的公意思想的目的就是通过法律保障了公民不受支配的政治自由。而当谈到道德自由的时候,在卢梭的自由观里,“不受支配”的自由正是共和主义的自由观,而自我立法、自律又沾染着积极的情调,是一种比共和主义的自由观更丰富的理想。在卢梭那里,这两部分并非截然分开的,自主和自律是为了更好的彻底的不受支配。通过引进公意概念,卢梭最终确立了道德的自由,这是自由的最高境界。
四、公意制度对我国法制制度建设的启示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从一开始,卢梭就想建设一个契约社会,契约社会它引导人们时时刻刻遵守契约,用内心的道德来约束自己,道德在人们的内心中就是法律,他就是人们心中的宪法,通过它的力量来教化人类,让它时刻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让人民能够自觉地用它来衡量评价自己的行为。法律作为约束人的行为的工具,它的力量强大而令人敬畏。而道德的力量是通过教化人们的内心让人们成为一个合法的好公民。法律与道德二者互相结合,相辅相成。一个公民,只要他服从法律,遵守道德,那么他就可以为法制建设与德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卢梭的公意制度影响深远,尤其是在今天,可以说它为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一个合法的公民,要不断地用外在的法律与内心的道德来评价自己日常的行为。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同时不可忽视道德的内心强制作用,这样才能指导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建设,为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的法制建设指明方向。
[ 参 考 文 献 ]
[1]卢梭,著,李平沤,译.社会契约论卢梭全集第四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郑伟.试论卢梭的公意学说[J].法国研究,19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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