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2 阅读数:521
张程钰童
摘要:青少年担当着国家发展的时代重任,他们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如何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是摆在学校、家庭、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从总体上看,虽然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与高速发展的社会相比还略显滞后。因此,我们必须客观分析,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宣传的现状、原因以及解决对策,使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成长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一代。
关键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2-0174-02
青少年是指人发育过程中介于童年与成年之间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里,人会经历一段青春期,青春期是为成人角色的转换做准备的重要时期,也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针对这一时期进行的法制宣传教育被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是国家发展的希望,承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能促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为此,我们必须理性分析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原因以及对策,以便于它的有效开展。
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
(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照本宣科多
目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模式旧方法少,偏说教少实践,重普遍性轻针对性,在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动脑筋少,不能较好利用互联网、数字多媒体、电子图书等新载体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另外,教师资源匹配不合理使法制课缺乏应有的教学效果,担负法制教育的教师大多是非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不透彻,加上法制教育课的课时数普遍不多,最终达到的教学效果也是有限的,这些都影响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多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日趋严重,而且犯罪性质愈发暴力[1]。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看问题片面,好奇心强,辨别是非能力弱,很容易受到不良现象的侵蚀,加上缺乏系统的法制教育,导致青少年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而是以消极态度对待甚至放弃法律武器。更有一些偏激的青少年为了讨回“公道”,使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对付侵害方,不计后果使自己身陷囹圄,后悔晚矣。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学校主阵地多
目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沿袭以学校为主的方式,家庭和社会积极性不高。青少年受到的法制教育应该是综合的、全方位的,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律意识的第一缕阳光,如果他们不能从家庭得到适时的法制教育,那么法律意识的建立将无从谈起。事实证明,很多问题青少年的出现根源就是家庭法制教育的缺失。单方面注重学校法制教育,会造成家庭、社会法制教育缺失,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变小影响范围变窄影响时间变短,从而流于形式。
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教育部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教育部门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课课时少,教材不统一;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育方法缺乏多样性;经常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混为一谈;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学校对学生的评价以成绩为主;不同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不同,造成各学校对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对未升入高中辍学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脱节,导致他们犯罪问题突出。
(二)青少年缺乏法律意识
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缺乏保护意识,不知怎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药某事件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致使他触犯法网。该事件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就是一定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要让青少年把外部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内在思维习惯,使青少年在依法办事中进一步理解法律的正确性,体会到守法的愉快。只有把知、情、意、行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切实取得效果。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上缺乏灵活性、系统性,途径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细化,这些都导致了青少年对法律掌握的程度不深,法律条文了解不够明确,即便是知道了一些法律条文是什么意思,也不懂得怎样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策
(一)学校必须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组建法制教育联盟或者志愿者队伍,定期讲述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或让一些劳教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们不再以旁观者眼光听故事,而是主动思考主动规范自身言行。
2.从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加深学生对法治的理解。比如以严格奖惩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教育环境,让他们时刻感觉到纪律的约束。
3.学校与社会团体、法制机构及政府机构建立制度化的联系,通过不定期的社会公益活动让学生了解法制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巩固在学校里形成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二)开展多种形式并举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多种载体。利用传统媒体,设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栏目、频道,经常进行法律常识讲座,并将讲座内容制作成光盘向社会发行;利用互联网,开辟具有影响力的网上法制专版和专栏、微博等;利用自媒体,通过法制短信、彩铃,微信、手机报、微视频等形式开展掌上法律知识宣传,寓法制宣传教育于青少年生活之中。
2.注重联合。对中、小学校法制课教师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高学校法制课的授课能力;中小学校联合高校,让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培育民间公益性青少年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机构;联合村居住社区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歌曲、顺口溜、文艺节目等形式,对辍学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加强规划。国家需要制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法可循;改进法制宣传教育读本,由全国法宣办统一编制大、中、小学生普法读本,教师普法读本;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将学法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毕业成绩。
(三)形成合力进行全方位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努力营造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学校、家庭、社会工作有目标,大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一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二是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经费投入,促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同步规划、确保大纲、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切实上好法制教育课。
(四)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变“我宣讲什么,青少年就学什么”为“青少年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首先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根据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对法律内容的需求宣传法律。其次围绕青少年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讲法宣传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使青少年切身体会到学法用法的好处。再次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从提高法制认识,形成法制情感,锻炼法制意志,养成法制行为习惯入手。
总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以“青少年”为中心,从适于青少年掌握、满足青少年需要的角度,仔细研究、积极行动,在满足青少年不断更新的法律需求的同时,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之成长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一代。
[参考文献]
[1]陈非飞.试探大学生法制教育[J].警官文苑,2008,1(1).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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