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30 阅读数:425
摘要:随着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推出,行政复议调解制度越来越受相关法律人士的关注。它作为一种调解结案的新方式,对于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共同意见,成功解决争议问题,具有重大作用。本文在概述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价值,并指出了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具体实施程序,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内涵与特征;价值;具体实施程序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2-0183-01
作者简介:李金蔚(1997-),辽宁凌源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
现阶段,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行政复议制度的适用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为此,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行政复议调解制度。这也标志着利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问题,成为合法的正规渠道。
一、行政复议调解的内涵与特征
行政复议调解一般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依据行政复议机关的相关决定或者案件当事方的申请,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行政复议机关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的协商活动。目的是就争议问题达成共同意见,成功解决争议事件。它对于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大作用。行政复议调解制度自身具有三方面的显著特征。第一,主体特征。行政复议调解的主体由两部分构成即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第二,时间特征。行政复议调解有相对明确的时间范围,即只有当行政复议案件处于审查阶段时,行政复议调解才合法有效。第三,适用条件。只有当行政复议案件侦查清楚,相关责任明确后,才可进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以此作为一种结案方式[1]。
二、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重要作用
(一)有助于提升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效率
我国新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将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纳入正规的行政复议体制,这样就意味着行政政复议机关可以通过调解手段,将更多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审查过程中。从而明显降低了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和行政复议机关的人力物力消耗,提升了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效率。而通过行政复议调解方式达成的共识和协议,案件双方当事人也更愿接受与自觉履行。这样防止了行政争议诉讼到司法阶段,节约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二)有助于增强行政复议程序的公正性
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实施的目的是正确解决行政复议案件,确保社会公正。行政复议调解是以案件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同意为基础前提的,这就有效确保了调解方式的正当性和调解结果的公正性。避免了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在调解过程中被再次侵害。
(三)有助于灵活地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
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确立既明确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端的合法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法律规范的灵活性。它能够依据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状况和不同要求,灵活进行协商。这是拥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与拥有客观性的实案件际状况完善融合的良好结果。在行政复议调解过程中,法律规范一直是把控调解行为的基础和核心,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在法律规范许可范围内活动,但又可灵活地根据自已的意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2]。
三、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具体实施程序
(一)做好案件调查工作
在行政复议调解前,相关的调解人员必须通过仔细查看案卷、亲自勘查案发现场、询问相关证人,调查清楚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整个案件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科学调解意见。
(二)举行好调解会议
在调解人员提出相应的调解意见后,如果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件人都不存在异议,这时行政复议机关就可以召集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参加协调会议。从而给案件双方当事人一个平等的自我表述机会。同时在会议上行政复议调解人员应仔细记录双方当事件的表述与述求,搜集相关证据,会后再次进行证据核实。
(三)正确判断实际案情
在核实相关证据后,行政复议机构就应该组织本部门人员召开案情探讨会,对于一些复杂的案情还应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讨。目的是科学分析案件原因,正确判断出实际案情,研究出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
(四)提出科学的调解方案
正确判断完案情后,行政复议机关就可给出相应的调解方案。再次召开调解会议,努力说服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
(五)签订行政复议调解协议
在争议双方达成共识后,双方当事件人要签订一式三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调解协议,作为雙方当事人达到一致意见的书面凭证。它约束着案件双方当事人不得就协议内容反悔。此后,行政复议调解申请人应该及时撤回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同时行政复议机关也终止行政复议。
四、结语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是行政复议机关依据案件实际情况,组织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的协商活动,它对于提升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程序的公正性与法律规范的灵活性等具有重要作用,而行政复议制度必须依据相关程序,逐步实施,才能促使双方平等、自愿的达成共识,最终成功解决争议案件。
[参考文献]
[1]宿丹萍.浅析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缺陷与完善[J].法制博览,2016(3):183.
[2]贾艳焕.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3.
[3]杨雪.新公共行政视角下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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