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0 阅读数:425
王宏伟
摘 要:现今,我国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其生成的文书不能得以切实执行。对此,为了更加公平地解决债务等相关民事问题,我国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制定了相关的参与分配制度,并在实际的工作中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我国当前的参与分配制度中尚存在许多缺陷,有损法律权威性的同时,还无法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当下民事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对策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民事执行程序;参与分配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69-01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因债务清偿问题使得其矛盾日益增加,这也加重了我国人民法院工作的难度。在此情况下,参与分配制度的有效实行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同时,随着人们对法律意识的增强,社会中对该项制度的执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参与分配制度在我国民事执行程序中的立法起步较晚,其相应的适用性没有明确的标准,因而在实际的民事问题解决中常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进而难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的部分而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活动。而参与分配制度的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公平性。目前,我国在2015年实行《民诉法解释》中对参与分配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完善。但由于其中还存在一些缺陷,使得难以真正有效的实现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参与分配制度适用性不够,参与分配的主体、资格、对象、申请期限以及“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标准等方面具有不足[1]。同时,参与分配原则的践行力度不够以及相关程序实行中也具有一定的问题,这意味着我国民事执行中参与分配制度的实行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优化参与程序
为了有效提升民事执行中参与分配制度的公平性,促进该项制度的切实落实,应在法律的指导下不断优化参与程序。首先,应适当扩大参与分配制度中被执行人的范围,明确具体的参与资格,并对参与分配制度的功能进行合理地调整。同时,应对参与分配的主体、时间、对象等进行明确的制定与规范,如将正在进行起诉的债权人也纳入参与分配的主体中等[2]。由于该项制度具有高效、快捷等优势,能不断规范参与的程序,避免给一些人留有可乘之机,能够满足当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和需求,将企业法人也纳入参与分配制度的范围中。债权人在申请参与分配时,也需要根据具体的资格要求等严格按照参与程序进行操作。其次,应制定明确的“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标准,并对债权人的参与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进而提高案件的处理效果。
(二)完善分配程序
目前,参与分配制度在我国尚未进行专门立法,而是体现在我国的司法解释中。由于该项制度是为了弥补破产制度中的不足而实行的一项民事执行制度,因此,为了提高其使用价值,首先应为其设立专门的法律,并为案件的解决提供坚实的保障,从而不断增强参与分配制度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适用性,并逐渐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有效公平解决债务案件的同时,真正保障债务人的合法利益,以彰显分配程序的公平、公正性。其次,还应在实际的运用中坚持平等、优先、折衷原则,并不断完善参与分配相关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例如在普通债权事件中应坚持平等原则,保证每个主体都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在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事物中则坚持优先原则,并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相应的受偿比例。而折衷原则是对前两项原则的综合使用,又称为团体优先原则,还需要根据实际的状况进行实行,并明确合理的受偿范围。同时,还应明确分配的顺序,根据债权类型的不同进行分配。
(三)健全救济程序
参与分配制度作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涉及到的主体权利较多,因此,为了有效发挥其作用,还需要在实际的运用中制定并健全与之相匹配的救济程序,并根据实际的案件实施相应合理的救济手段,进而不断完善参与分配制度。首先,应完善参与分配异议和异议之诉。如当债权人和债务人会对申请参与分配的其他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存在异议时,若法院在调查后认为其符合参与分配条件的则通过其申请,反之则駁回。其次,应完善分配方案及异议之诉。需要明确相关的异议主体和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内容等。
参与分配制度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效益,在实际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我国人民法院还应充分坚持平等、优先、折衷等分配原则,不断完善参与程序、分配程序和救济程序,进而不断发挥出参与分配制度的最大效用,不断推动民事执行程序的顺利开展,全面提升参与分配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实现其最大化效益。
[1]武玄.试论我国民事执行中参与分配制度的完善[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2(06):15-17.
[2]杨立新.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4(01):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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