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邮箱:fzbl@fzblzz.com
  • 在线编辑QQ:1541328756
法制博览版权信息

主管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

编辑出版:《法制博览》编辑部

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4379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188/D

邮发代号:22-80

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开  本: 16开

投稿邮箱 :fzbl@fzblzz.com

在线编辑QQ :1541328756

论文鉴赏 当前位置:首页 > 论文鉴赏 > 正文

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的新趋势

发布时间:2021-07-20 阅读数:430

摘 要:计算机技术不断发展与完善,各个领域都在应用计算机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其它产业的发展,但在使用计算机技术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数据,如何科學有效的处理数据,产生了大数据技术。法学研究需要大量数据,大数据技术应用到法学研究领域,促进了法学的快速发展。本论文主要从从大数据到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对法学研究的影响、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的新方向进行阐述了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的新趋势,希望为研究大数据在法学中的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新趋势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206-01

作者简介:孙路(1983-),男,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本科,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一、大数据到大数据时代

(一)大数据的特征

通过大数据技术在各个领域中应用,大数据具有一定的特征。首先大数据具有海量特性,大数据涉及内容多,同一个方向具有很多数据,在研究某一领域起到重要作用。现在行业发展迅速,同时产生了大量数据,为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需要有效研究这些数据,掌握数据的特性,能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保障措施。其次大数据发展快速,大数据的产生非常迅速,通过百度等搜索等能快速进行快速查找相关数据,现在行业的数据发展非常快,时刻都在不断变化。最后格式的多异性,大数据是一个多行业,多领域发展,涉及数据种类繁多,数据的格式是在不断变化的,必须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格式的规划,形成统一形式的数据。

(二)大数据时代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改变了人们的学习与生活。大数据时代具有经济价值及数据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创造价值的作用,为其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处理数据的工具,现在各个行业领域的快速发展,都离不开大数据技术,数据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如何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提高行业发展的基本保障。

二、大数据对法学研究的影响

(一)出现法律空白或频繁出现新的法律纠纷

大数据技术是一种新型技术,在信息时代,关于网络的法律保护条文很少,在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过程中,或出现一些新型法律纠纷,必须深入研究法学,弥补法律的空白。信息是经过加工后的数据,信息的直观性、逻辑性及价值性使信息保护这个话题在大数据时代逐渐受到青睐,不论是个人的信息保护还是企业的信息保护,在我国的立法范围内还属于空白领域,只有少数的几部办法或规范对其进行规定。减少法律纠纷必须加强相关法律规范,保障大数据技术在法学领域中的应用。

(二)新的研究方法渗透至法学研究领域

抽样统计是传统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这种形式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差。但现在法学研究的新型方法是引进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技术基本采用是云计算方式,提高了数据计算的效率。云计算是网格计算、并行计算、分布式计算、虚拟化、负载均衡等传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云计算是未来网络计算的发展趋势,也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需要。

(三)开辟新的法学研究领域

传统的法学研究领域,已经不适合现代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尤其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学习。在自媒体时代,当法学研究者疾呼要关注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问题的时候,在大数据时代摆在法学研究者面前的核心词汇则为“数据”。一直没有引起法学界关注的数据政策问题一下子跃然纸上,与数据收集、数据共享、数据使用有关的法律问题成为法学研究的新领域。法学研究需要根据社会发展不断在更新,以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法学需要研究现代热点问题,提高法律的应用价值,同时为新型产业的发展提高法律基本保障。

三、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的新方向

(一)法学研究模式:重视团队合作研究

现在社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都非常重视团队建设,团队之间合作模式研究,能促进法学研究的新发展,法学的研究模式就是就是在法学的学科中重视法学的研究模式,符合现代法学的研究体制,在人才博士或硕士的培养过程中,都需要重视团队建设,法学研究是一项漫长过程,必须在团队成员之间科学合理的进行研究,具有延续性,这对法学的研究和发展起到保障作用,重视团队合作研究是促进法学研究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方式。

(二)法学研究对象:重视法与科技的关系

法学的研究就是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科技的发展是促进其它行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加强科技手段在行业中的应用,是促进行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法与科技的关系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变得越来越紧密,彼此的依赖程度比以往时刻具有更大的粘性。大数据技术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以使其快速、健康地发展,而法律需要大数据技术为其进步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法学研究工作者应该将更多的目光定位在法与科技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方面,充实法学的研究内容。法学与科技发展具有一定的联系,必须重视法学的发展与科技的发展相结合起来,建立一种符合现代法学研究的发展过程,重视法与科技的发展关系,是提高现代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 参 考 文 献 ]

[1]邹沛东,曹红丽.大数据权利属性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6(09).

[2]史宇航.个人数据交易的法律规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6(05).

[3]梅夏英.数据的法律属性及其民法定位[J].中国社会科学,2016(09).

[4]涂燕辉.大数据的法律确权研究[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5).

[5]彭云.大数据环境下数据确权问题研究[J].现代电信科技,2016(05).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