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0 阅读数:483
许可 刘佳慧 乐舒
摘 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当前的重点工作。本文对我国立法、执法和司法环境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式方法,以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严格司法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02-01
作者简介:许可(1996-),男,汉族,河南项城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指的是以政府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多元主体,共同对国家进行治理的制度体系,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其中法律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更好地统筹协调社会各阶层力量和社会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国家治理中各要素的积极主动性,从而推进国家治理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近些年来,我国在法治国家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得到了初步的实施。然而,我国的法治环境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在法治建设与发展的各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
一是立法体制尚不完善。在我国,由于建国初期有经济发展压力,以及改革开放的需要,逐渐形成了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相当部分的法律规定过于粗放和原则,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而地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为了便于操作,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司法解释进行细化,导致立法权实质上转移到了地方。少数情况下,下位法的规定超出甚至违反了上位法的立法意图,但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从而危及国家的法治的权威和统一。
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出于政绩考虑、经济发展以及个人私利等考虑,各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对法治环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在我国,许多地方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思想相对保守的地区,地方政府和民众不支持甚至极其反对外部地区的司法介入,有的甚至利用行政执法权保护地方经济,阻碍外地企业的进驻。此举不仅有损我国的经济发展秩序,而且破坏了中国的法律秩序,使法律的权威性大大折损。
三是法治环境不如人意。由于我国几千年来行政、司法不分家,因此行政和司法工作带有了非常明显的“官本位”色彩。一方面,党委政府通过“联合执法”的形式,使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程序规定、管辖分工、相互监督等制约机制成为一纸空文;另一方面,司法工作难以完全摆脱政府的干预,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仍然存在,权钱交易仍然是腐败的重要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困难重重。
一是要着力完善立法体制建设。依法治国,立法是前提。必须要明确立法的权限和范围,并进一步提高立法的质量,避免地方以细化法律规定为例进行地方保护。要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仅要加强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的起草和拟制工作,而且要加大对规章制度、司法解释的审核力度,尽可能地完善法律法规内容,使国家法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保证立法的质量和公正。
二是要着力完善法律实施环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实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使法律价值得以彰显,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必须要构建良好的法律实施环境。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使政府的行政行为始终保持在法律的边界范围内。要切实推进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使政府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逐渐建立规范高效的法治政府。
三是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司法,切实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逐步实现司法机关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司法权力的独立行使。要严格落实司法人员主体责任制,明确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于办案质量差、办案能力低的司法人员,严格追究其办案责任,切实提升司法队伍整体水平,确保司法办案质量不出现问题。
四是实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是一党专政的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建设中国事业的核心力量,因此,依法治国不能脱离党的领导。与此同时,党的活动必须始终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不能偏离法律的规定而单独存在。必须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使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有机的统一起来,形成科学完备的法治体系,从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国家治理要求国家和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协作互动,共同参与国家建设与生产生活秩序的维系与推进,因此必须要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律来统筹把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原则和底线,使国家治理的各项事务都保持在稳定可控的范围内,从而建立良性互动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改进法律实施环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而推进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發展,有效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1]曹胜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困境与求索——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视角[J].法学论坛,2015(1):20-30.
[2]马千惠.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6(3):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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