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0 阅读数:726
摘 要: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对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不仅能够帮助农民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对农民法律问题展开相关探讨。
关键词:中国农民;法律问题;乡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00-02
作者简介:孔繁晨(1983-),男,汉族,河南焦作人,本科,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三农问题除了要搞好经济,实现经济指数突破性增长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做好法治文化宣传,提供更好的法制服务,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推进农村法治进程,不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定持续发展。
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其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农民知识水平和社会意识的局限性导致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农民群体内部关系出现了一定不和谐因素。解决农村违法犯罪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农民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愿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是有效降低农村违法事件的首要工作,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维护农村稳定和谐的内在要求。
(二)是培养更多现代公民和新型农民的客观需要
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在我国农村一直是比较薄弱的环节,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进步,必须要下大力气在农村实施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专业知识宣传普及,在全农村实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良好风气,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农民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广泛的参与新农村建设上来;通过法制宣传使农民充分意识到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行使农村建设管理知情权、管理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
(三)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和重要保障
在新的经济体制下,新农村必须有新的生产关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如何在不断完善的法律框架内保证农民利益最大化,除了市场自身调节外,农民对于市场规则的认知和遵守程度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只有通过各种方式对农民法律意识进行行之有效的培养,才能使农民群体更好的接入市场轨道,在法律体系和市场规则下完成农村经济活动,这一方面最大程度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推动农村经济进一步实现大跨度的飞跃。
(一)封建文化思想在农民意识中根深蒂固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思想造就了农民阶层的思想桎梏,大多数农民百姓认为官自然大于民,政府的权威不容挑战,当政府行為侵犯自身利益时也选择默认或退让,忽略了法律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功能,更不要说启动行政诉讼程序来规制政府行为。另外,传统文化中,民事法律的匮乏导致农民百姓解决个体间矛盾与纠纷时一般采取私了及和解的方式,在处理邻里关系方面往往情大于法,法律被置于可有可无的境地,因此频繁出现“村霸”横行乡里,甚至干出违法犯罪的勾当,村民虽怨声载道但仍选择忍气吞声的现象。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在我国农村,法律对于大部分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从事最基础劳动的农民来说更多意味着权威、强制和约束。当现实生活出现问题时,不会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作为第一选择,加上传统观念中对权力的敬畏与惧怕,造成农民权利意识淡薄。另外,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在一部分农民看来,寻求法律帮助程序繁琐,成本高昂,结果不可预期,不如走人情拉关系,因此,一旦农民群体间发生利益冲突,首先想到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靠非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法律往往成为摆设。
(三)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
我国改革开放将近4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趋于成熟,但在地域之间、城乡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村经济相对于城市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发展形式较为单一,还未形成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法律普及的条件尚未成熟。很多偏远地区农村至今还保持着看天吃饭的生产方式,相当一部分农民还在为最基本生活生产资料发愁,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加强更无从谈起。在这些地区,法治观念的形成任重而道远。
(四)农民社会本位思想缺失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农民社会本位意识也有了一定程度的缺失。在面对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冲突时,相当一部分农民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的保障,甚至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牺牲国家集体利益。比如,个别农村为了开采当地矿产资源,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开采,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地表资源被浪费,甚至在开采过程中出现无视安全生产要求擅自开工导致发生矿难事故。这些行为在一些农民看来不算是违法行为,只是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
(一)发展农村基础教育事业
要想实现法律在农村的普及化,使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做到知法、尊法、守法,就必须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但大多数农民的文化素质并不高,在接受法律思想方面就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当地政府必须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投入,重视农民文化素质的培养,只有农民文化程度提高才能从意识上重视法律的作用,才能意识到自身权益需要用法律来保障,才能让法律落地生根,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二)强化农村立法工作
要建设新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立法工作也是重中之重。政府应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农民现实需要有针对性的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首先,对于与现实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严重限制农业市场经济体系形成的、阻碍农民自身利益诉求的法律法规,要加以修改或废止,要出台相应法律实施细则,增加其可操作性,让法律能够落地,而不是成为一纸空文。同时,要以人为本,从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法律,让农民通过身体力行真正意识到法律的作用,形成对法律的信任感和尊重感,从而自觉地遵守和践行法律。
(三)加强农村执法工作
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农村的执法监督管理,创造出和谐健康的农村民主法律环境。法律的严格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这样才能让农民看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性。政府要积极建立健全的农村案件审判和监督机制,降低或免去农民的诉讼费用,提高村政府法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的用法律知识去帮助农民解决纠纷矛盾,维护他们切身利益。
(四)开展正确普法工作
新农村要不断加强普法工作,引导农民积极学习法律文化知识。在普法内容上要敢于创新,要从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拉近与农民的距离,要突出重点,让农民充分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的现实意义和实质,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在普法对象要强调突出性,首先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只有在他们严格守法、执法的前提下,才能让农民认识到法律的价值和功能。对于新农村的普法方式,要讲究新意,通过采用案例方式向民众生动形象解释法律制度的作用,让农民在寓教于乐的教学环境中接受法律文化宣传教育,有效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在农村建设发展过程中,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加强农村的法律文化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加强基层干部的执法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利益,有效解决新农村的各种农民纠纷矛盾,才能促进新农村建设和谐稳定的持续发展。
[1]云磊.内蒙古能源开发所涉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1.
[2]程孙荣.新农村建设视阈下的农民法律意识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1.
[3]張振兴.城中村村民法律意识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1.
[4]王永伟.社会转型期的农村法治化与中国法治进程[D].黑龙江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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