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9 阅读数:444
摘 要:黔西南州作为水资源丰富的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环境形势变得愈加严峻,河长制作为目前一种具有显效性的治水创新制度,也在黔西南州推广实施,通过梳理黔西南州河长制的实施进程,分析其实施成效,进而对其河长制制度建设提出建议,以期为河长制的更好推行提供些许帮助。
关键词:河长制;问责考核;公共参与
中图分类号:TV2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8-0176-01
作者简介:李静(1990-),女,汉族,贵州黔西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方向:民族经济法制。
黔西南州盛产金矿,有“中国金州”之称且水资源十分丰富,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河湖沿岸工业、生活等废水的排放加重,对水体产生了不同程度污染,水环境保护形势愈发紧迫。河长制作为一种创新制度,2007年在无锡首先实施以来,以其治水效果的显著性以及责任到人的鲜明特点等,在国内一直备受关注。2014年9月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为加强对马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印发了《黔西南州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始了河长制的试点实践,2015年,黔西南州全面推进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责任制。2017年4月在贵州省政府发布《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后,7月州委州政府发布《黔西南州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州范围全面实施河长制。
(一)加快“一河(库)一策”研究编制工作
黔西南州根据河湖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快研究了具体应当措施。马岭河其污染源主要城区生活污水以及农业污水,其上有多座桥梁,且其水环境情况直接影响马岭河峡谷景区的景观,故对马岭河的治理主要是加强城区生活污水设施建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整治河道清淤,推进沿河环境景观整治并做好危险农村桥梁改造养护工作;万峰湖的水环境受生活污水、人工网箱养殖的影响较大,且其水质对下游沿海发达地区的生产、生活用水构成了潜在影响,故对万峰湖主要采取沿湖协调配合达标排放、控制网箱规模等措施,并积极探索总结一套既有一定规模养殖效益,又不污染水体的湖区生态立体养殖技术和水体生物净化技术。
(二)初步构建河长制管理考核制度
在推行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初步构建了河长制管理考核制度。第一是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州、县(市、新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管理,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水域,确保全州主要河道湖泊全覆盖;第二是明确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重点,如总河长是所辖河湖的直接负责人,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统筹河湖的保护管理规划、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加强水源地保护等工作;第三是构建“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按照四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级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自查、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明确水质水量检测结果、水利工程养护等作为考核内容,且最终考核结果对公众公布。
(三)引导公众参与
在推进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公众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黔西南州在此方面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公开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媒体等公布河长相关信息并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开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整治目标和保护要求等内容;第二是接受公众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就发现的水域问题向该水域的河长投诉、举报;第三是鼓励公众参与巡查和协查。同时在学校和社区进行河长制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识。
为使河长制实施效果长效化,需加强相关工作机制及其科学化建设。
(一)部门协调协作机制
在河长制推行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对任务进行分工,然而由于水环境的复杂性,仅依靠部门分工并不能实现治理保护的目标,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至关重要。为此需探索部门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检查、联合采样监测等河长制部门协调协作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基础上、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的实施。
(二)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智能终端APP等方式客观真实、准确规范、及时高效地将河库治理、管理、保护工作数据资源(除涉密数据资料外)在各级河长及河长办、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公众之间互通共享,对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圍,推进河长制的有效开展等都有着积极意义。共享的信息应包括定期公开的信息如各级河长名录等、不定期通报的信息如河长制工作重大决策等、随时发布的信息包括河湖地理空间信息资料等。
(三)科学设计考核指标
考核问责是河长制的鲜明特色之一,但在各地考核制实践中,也存在的一些有争议的地方,如考核指标的科学性问题,指标要求太严,甚至不可能完成、则打击履职的积极性,指标要求太松,则达不到考核效果,对此需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细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实行差异化评价考核,同时完善水资源保护技术标准体系等技术支撑体系,提高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引进公众参与,将公众对治水效果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指标之一。
[1]王灿发.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的具体形式—“河长制”的法律解读[J].环境保护,2009.
[2]张玉林.承包制能否拯救中国的河流[J].环境保护,2009(9):17-19.
[3]刘波.河长制不能代替流域管理[J].决策,2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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