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7 阅读数:456
摘 要:证据是维权必不可少的材料,但是很多证据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时间性,这就给人们的维权带来了困扰,如何让证据被采纳率更高,以此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呢?本文以此为出发点,通过案例分析,研究证据保全公证的价值和意义,希望对相关法律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证据保全公证;施工现场;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8-0140-01
作者简介:吕长春(1970-),男,满族,河北遵化人,本科,河北省遵化市公证处,主任。
公证就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化解矛盾,实施监督,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是客观、真实的体现,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公证工作涉及到法律,有其严肃性和专业性,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履行公证职责使命,才能使得法律的公正得到彰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是我们公证机关的优良作风,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是我们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3年7月份,某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我处,要求对我市某小区的6栋楼房的施工现场进行保全证据。原来当事人所说的6栋楼房是我市的一个城中村改造工程,自2008年该工程开始施工,但是由于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发生纠纷,导致该项工程未能如期完工交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烂尾楼工程。也因此许多被拆迁的老百姓失去了原有房屋,居无定所;好多的购房者,当时是父母买给子女结婚用的,现如今子女的孩子都上学了,楼房还没完成建设。老百姓怨声载道,经常聚集、上访。为了抓工期、尽快交房,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我市相关部门的领导非常重视此事,要求我们公证处介入,由此开发商向我处提出申请,要求对施工现场状况保全证据。我们按照领导的要求,立即投入此项工作,制定预案,明确分工,派出两名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办理此证。由于要证明工作量,就是建筑商就该项工程已经建设了多少,还有多少尚未建设,以备将来作为解决双方纠纷的依据,第二天正巧是周六,而开发商非常着急,恳请尽快投入工作,尽快完工,也好找下一个建筑商抢工期。我们牺牲节假日也无所谓,但工作量非常大,不起早贪黑,加班加点根本不能完工。此项工作共涉及六栋楼房,每栋楼分两个单元、二十六层,每层最少4户,最多6户,一栋楼有二三百户,每户最少五个房间,每栋楼一共一两千个房间。六栋楼就是六千至一万多房间。每一个房间都要查看,这么多栋楼,这么多楼层,这么多房间,上上下下,曲折往返,要行多少程,要走多少路,工作量可想而知。就连当事人自己都感到可怕,“这么多都要看,都要取证啊,活干的都差不多,看几个不就行了吗,你们都转着看过来,不得累死啊,就我们给你们抽查,照相就行了,回头你们出证不就行了吗,还省得把你们累着”。对于当事人的这些话语,我们当即严厉地批评了当事人,我们就是尊重客观事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再苦再累我们也得按要求,按程序去做。要做就做好,做成铁证。经过周六周日两天起早贪黑加班加点艰苦的工作,终于完成了此次保全证据工作,向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并将现场录像所得的光盘附在了公证书的后面。当事人对我们严谨的工作态度,负责任的工作精神,彻底征服了,竖起大拇指夸我们,真是好样的,尤其是还有一位老同志,脚都磨破了,一直坚持到最后,当事人更是赞不绝口,另外一名女同志儿子的生日正是周六,这位同志更是放弃儿子重要的节日,放弃跟家人团聚的机会,投身到工作中。现如今,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崭新的墙体,干净的玻璃,整洁的绿化带,让人赏心悦目。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整个小区灯火通明,老人们聚在一起聊天、散步,孩子们欢快地在小区里嬉戏、玩耍,一片祥和、安泰的景象。每每看到这些,我们都会觉得这份工作无论多苦、多累,都是值得的!
保全证据公证是一种法律制度,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平和正义,体现平等,反应客观事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法律应当保护之权益,从而更有效地维护人们的自身利益。在办理此类公证时,我们首先要尊重客观事实,也就是说我们公证人员必须处于中立地位,在保全上述施工现场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地描述,否则就会使保全证据公证書存在“瑕疵”,造成其难以成为证据的后果,无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上述案例中所述的工程处于未完成状态,涉及到水、电、暖、墙体等工程完成到什么程度,我们是不明白的。根据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涉及到专业问题的,应当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因此,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开发商聘请专业的监理师及工程师,在整个保全过程中分别做说明。
在实践中,经过公证的证据日益受到重视,有时公证证据决定着案件的最终判决。因此,在今后的公证实践中,这种类型的公证可能会大量的出现,我们应当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论及实践上的研究,广泛交流总结,从而规范这一领域公证业务。
[1]王艳凤.对制作<公证现场工作记录>的探讨与研究[J].中国公证,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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