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邮箱:fzbl@fzblzz.com
  • 在线编辑QQ:1541328756
法制博览版权信息

主管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

编辑出版:《法制博览》编辑部

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4379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188/D

邮发代号:22-80

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开  本: 16开

投稿邮箱 :fzbl@fzblzz.com

在线编辑QQ :1541328756

论文鉴赏 当前位置:首页 > 论文鉴赏 > 正文

关于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9-06 阅读数:425

张燕

摘要:文章首先對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意义进行简要介绍,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探讨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策略,以此来为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关键词: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2.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9-0230-01

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而言,民商法信用体系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其不仅可以规范市场行为,维系经济市场中的公平、公正,而且还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更好的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全面而又系统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从多个方面着手,从根本上对民商法的信用体系进行构建,建立有效法律进行保障,从而规范市场经济并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一、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意义

(一)有利于市场经济行为的规范化

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中,会对经济市场中的各类行为拟定一个标准,并对超出标准的不当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以此来起到对市场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同时也对经济市场中的多方面问题进行了有效制约,使得市场各个模块的发展都能够有序进行,合理规避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避免经济事故的发生,使经济市场能够和谐、有序、高效的发展。

(二)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消费者是经济市场中十分重要的经济主体之一,消费者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对经济市场的发展具有直接影响。在经济市场飞速发展的今天,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目的之一就是出于对消费正当权益的维护,而商家信用的提升则是信用体系构建的重点之一。健全和完善信用体系之后,商家在经营上会更加注重自身信用度的提升,从根本上规避、减少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如此一来,不仅可以真正的做到维护消费者的权利,亦能进一步提升市场经营的水平。

(三)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要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对民商法信用体系进行建设与完善。法律具有一定的制约与引导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各企业可为获取更高的社会信誉与名誉,从而进行相应的改革。在这些改革措施的推动下,企业发展效率势必会得到稳步提升,社会影响力也会随之变大,达到企业的发展要求。此外,民商法信用体系对企业发展中的各类行为也进行了规范,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不法行为,会给予严厉的打击。

(四)有利于促进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

民商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对民商法信用体系的不断深化改革也是对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从而使其与相关法律之间共同作用,促进法律保障价值的全面发挥。除此之外,只有对民商法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才能使司法的有效性与公正性进一步提高。如此一来,既可以规避不合法行为的发生,又能做到对国家体系的不断完善。

二、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对信用原则的建设

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首要任务是加强信用原则的建设,结合现阶段经济市场发展的现状来看,我们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对信用原则进行建设。第一,应正确认识民事活动中的相关内容,比如当事人双方各自应尽的义务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对各自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区分。第二,对地方性的民商法的法律效力进行维护,并逐步降低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此来确保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空间,引导经济市场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只有做好上述两项任务,才能够使经济市场更加规范,促进经济市场的长足发展。

(二)加强建设信用权

在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中,信用权的建设需要有专门的立法机构来支撑。为了从根本上保证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信用权立法机构需要在民商法中独立出来,并设定全新的立法权力,以此来开展更多的经营经济行为,使整个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对信用权进行完善,并将企业、消费者投入到经济活动中的状态达到最佳。不仅能够对经济行为规范性有进一步的保证。同时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制度的完善,从而维护经济活动。

(三)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中,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是重中之重,它不仅是经济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而且也是推动社会经济的基石。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变化与改革,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也具有动态性,企业的发展可以应市场经济的改变而变化,因此,增强企业的信用承担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如此,也应该对债权人的信用等级评价进行加强,从而对债权、债务人间的信用波动进行协调,因此需要企业对其给予高度重视。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而言,民商法信用体系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对于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势在必行,这不仅是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石。纵观现阶段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情况来看,仍然面临一些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要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以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依据,对民商法信用体系进行合理构建,以此来将其作用在经济市场发展中最大限度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张骞予.关于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08).

[2]陈莎莎.关于新时期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思考[J].卷宗,2016(08).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