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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4379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18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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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开  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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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扫黑除恶”的新时代意义

发布时间:2020-09-01 阅读数:1012

林铠

摘要:黑恶势力是威胁我国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尤为重要。这一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具有重大的新时代意义。

关键词:扫黑除恶;打黑除恶;新时代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9-0113-01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扫黑除恶”政策阐释的新内涵

(一)从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谈起——关于“扫黑除恶”的提出。古语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抒发着古人对于国家治理和扫除污秽之间的哲理思考。中国人这种打扫情怀,也体现在了国家治理的视角。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迈上新征程的同时,为期三年“扫黑除恶”开启了部署与实施。

(二)从“打”到“扫”——关于斗争动作的含义。过去的十年中,围绕黑恶势力治理的斗争一直沿用“打黑除恶”,“打”更侧重“打击”,即国家公安机关出于维护社会需要,根据国家赋予自身职能打击黑恶势力。“扫”更侧重“扫除、清除、消灭”,即国家层面下定决心追根溯源,清除黑社会赖以生存的土壤,直达病灶、斩草除根,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根治。

(三)黑势力和恶势力——关于斗争对象的含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有力地推动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实现进程,也要求我们要对一切的各种形式的黑势力和恶势力说不,向损害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说不,拒绝一切危害国家、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

二、“扫黑除恶”政策具备的新特征

(一)思路更为清晰

一是形成中央牵头,多方联动的工作部署。本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動的发令者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中央的牵头下,工作部署整合了多部门的力量。此次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十个,增加到了近三十个,幅度、力度和广度可见一斑。

二是恪守法制原则,严守“黑打”防线。在重拳出击的同时,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以清晰的法制思路,坚决杜绝“黑打”。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方面充分顾及到了我国黑恶势力涉及违法犯罪的现状,更是沿用了我国十年来“打黑除恶”的一贯以来的恪守法制原则的政策方针。

(二)态度更为强硬

一是范围更广泛。面对黑恶势力乔装演变的隐蔽新形势,此次“扫黑除恶”把扫黑除恶与国家层面的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与城乡基层“拍蝇”相结合,让“扫黑除恶”和“精准扶贫”、“反腐败斗争”等国家部署齐头并进,实现“扫黑除恶”成效的最大化。

二是措辞更严厉。“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从这些措辞可以发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未来三年里的力度之大。

三是打击力度加大。“扫黑除恶”更像是一把巨大的扫把,比以往更加注重打防结合,比以往更加重视集结国家力量,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加大轻微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证拿扫把的人有力度,能够清除到各个角落。

(三)指向更加明确

一是瞄准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一做法打准黑恶势力这条毒蛇的“七寸”,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资源协调,突破壁垒,共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

二是瞄准基层重点领域。比如将“基层势力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列入到打击对象中,包括了家族、宗族势力实施的称霸一方、横行乡里等违法犯罪行为,正式体现了“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的部署相结合。

三是瞄准黑恶苗头,打早打小。黑恶势力斗争不单单是打,更要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相结合,坚决杜绝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三、“扫黑除恶”政策被赋予的新时代意义

(一)“立党为公”——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大政治意义。为了更好地继承之前的黑恶势力整治成果,更好地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提供风清气正的社会基础,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发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事关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的思想。

(二)“依法治国”——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大法制意义。对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涉及犯罪的案件,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立足严宽相济原则,对特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同时,主动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尽最大限度防范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严守“黑打”防线,体现了法制理念,契合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三)“执政为民”——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大民生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以反腐和扫黑结合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说到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享受到反腐红利。”由此可见,从当前新时代视角出发,开展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被赋予了不同于以往的重大意义,再一次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坚决理念。

[参考文献]

[1]彭新林.扫黑除恶的时代意义和法治内涵[J].紫光阁,2018(03):61-62.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J].党史文苑,2018(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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