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6 阅读数:486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各大高校都很重视法学教育。《经济法》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因此大部门高校的经管类专业都开设了这门课程。笔者以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学生状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
关键词:经济法;非法学专业;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2.29-4;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2-0290-02
作者简介:李凯蒙(1988-),女,汉族,陕西商洛人,硕士研究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助教,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所以“依法治国”的理念应渗透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因此我国各高校在非法学专业也开设了法律课程,《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然而,传统教学内容和方式存在很多弊端,如何使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好的掌握这门课程是教学中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
一、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必要性
首先,开设法律教育课程符合“依法治国、进行法治经济建设”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普及和培养法治理念,传播法制思维,助力全民法制意识的提升,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对精通法律专业和多学科知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非法学专业法律教育的重点,这样既满足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满足国际新形势的需要。最后,《经济法》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学生可以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岗位中,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比如《经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考科目,课堂学习能够为学生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帮助其获取相关岗位的“敲门砖”。此外,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述能力,这些能力对于学生就业和创业具有指导意义。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法律基础薄弱,缺乏对基本法律术语的认识和理解
《经济法》是一门集专业性、理论性、操作性于一体的课程,这门课程要求学生要有扎实的法律学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因专业培养目标所致,没有也不可能在课程设计中开设民法、法理学、商法等法律基础课程。大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相对比较薄弱,对于《经济法》的学习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比如法律关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相关理论等概念,多数学生理解有误,甚至从未听说过这些名词。由于欠缺法律基础知识,于教师而言讲授难度较大,于学生而言学习倍感压力,鉴于此,部分学生极大可能丧失学习热情,该门课程的学习目标便难以实现。
(二)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无法达成系统化学习目标
在我国高校中,对于非法学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时较短。以笔者所在学院为例,除了经济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为48课时之外,会计学、工程管理等非法学专业的课程学时仅为32个课时。经济法体系涵盖了合同法、公司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在仅有的32或48个学时当中,几乎不可能讲解完所有的法律。平均下来,每部法律的学习仅仅只能花费四到六个课时,这就导致大部分章节的学习只能点到为止,没有时间进行详细讲解,不利于知识的系统化学习。
(三)教学方法相对单一,不利于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一方面,非法学专业的法律课程基本是以课堂教学为主,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积极性不高,主要是以教师分析为主,學生参与度较低,无法形成良性互动。而在专业法学教学过程中,通常会采取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普法活动等方式,或者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开庭审理,这些教学方式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学时、条件、培养目标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大多数没有法学专业的高校并未引入上述实践环节,仅仅依靠传统课堂讲授就会导致实效性的欠缺。另一方面,目前大部分课堂教学都采用了多媒体教学,不可否认的是多媒体技术在优化教学内容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多媒体教学信息量较大,使部分学生的思维与讲课进度无法相匹配。笔者在讲授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要么机械地抄笔记而忽视课堂讲解,要么只是对多媒体的内容进行拍照而不理解其中要义,导致在之后的课堂练习和案例分析中无法做出正确的回答,这样便削弱了多媒体教学所应实现的教学效果。
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改革
(一)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欠缺法律基础知识的情况,一方面,教师应在平时课堂教学中穿插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加强学生的知识储备。比如在讲到经济法律主体中的自然人时,可以向学生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这些法律常识可以帮助学生应对日常生活的基本法律问题,同时有利于巩固法学课程的学习。另一方面,需要培养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压缩教师课堂讲授时间,增加学生课堂讨论的机会,适时提出问题,以研讨为形式,增加学生认识问题和讨论问题的机会。这样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和喜欢这门课程,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针对不同的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教学内容
如上文所述,尽管《经济法》课程涉及多部法律,但课时有限,不可能详细的讲完所有章节,所以教师应当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计划和实践能力的需求标准,有选择的制定教学计划。首先,为了让学生能从整体上把握《经济法》的法学地位,在授课开始,介绍《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把经济法分为市场主体法、市场秩序法、宏观经济调法控和社会分配法四部分,帮助学生构建《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其次,教师应以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对知识点进行合理取舍,针对不同专业选择若干门法律进行侧重讲解,比如针对会计学专业,重点讲解公司法、票据法、会计法等内容,而针对市场营销专业,重点学习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章节。因材施教的方式不仅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把握,促使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三)采取多种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开展法律课程的教学中,笔者采取了案例教学法和“参与式”教学模式。具体而言,在课堂学习过程中,应从引起学生兴趣的角度出发,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避免堆砌法律条文,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课程中应用于
两个方面:一是在学习新的章节之前,通过导入案例,引出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提出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让学生主动参与进来;二是在具体案例挑选中,应针对学生的特点应用有针对性的案例。不宜过难,导致学生缺乏知识理论无从下手,产生畏惧心理;不宜过易,使学生轻松解决问题,缺乏探究过程,影响学生积极性。以教学内容为核心,把现实中的实际情况通过典型化处理,使理论知识和实践生活相融合,同时还能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与式”教学是以老师、学生平等、互动的理念为基础,参与式教学的实质和核心是让学生亲自参与、亲自操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笔者在讲课过程中实践过此方式,每节课会留出五到十分钟,让学生分享自己搜集的与本章节内容相关的案例,同时把这项内容作为平时成绩的加分项,对于学生搜集的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并进行点评。学生通过自己寻找案例并且分享的过程不但加深了知识点的学习,而且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尽力结合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状况设计教学内容,采用多种教学手段,丰富课堂教学内容,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深度融合。在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只有根据教学环境和授课对象的变化,迅速调整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才能应对新的教学情况,才能促进课堂的有效性,才能培养出更为合格的应用型人才。[参考文献]
[1]贵静.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探析[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3):128.
[2]马晓峰.案例教学法在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中的运用探讨[J].知识经济,2015(22):143.
[3]李书华.《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探讨——引入参与式教学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4(02):248.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