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7 阅读数:514
何红丽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上强调,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根本法的作用。由此全国上下掀起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的热潮。笔者结合所在地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从活动开展的现状为着力点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效的粗浅建议。
关键词:宪法宣传;宪法精神;宪法意识;智慧普法
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097-0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作出二十一条修改,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等内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国家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对新修正宪法进行宣传教育的时代使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人民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一、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
然而,仅仅是修宪,其精神得不到贯彻落实,一切皆为纸上谈兵,苍白无力,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因此,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亦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前提是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使宪法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获得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故宪法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必须经常讲、反复讲。这就势必要求全方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从内心深处拥护和真诚信仰宪法。通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使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广为人知、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现状分析
自宪法修正案通过以来,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拉开了新时代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大幕。笔者通过查阅各类宣传报道,结合所在地区的学习宣传教育实际,对当前宪法学习宣傳教育的现状作如下分析。
(一)精心部署,确保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机关党建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各项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通知精神,抓好动员部署和学习贯彻,担起领导责任,引导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增强学习与宣传宪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同时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定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序时进度,确保责任到人。如笔者所在地区的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均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并发送到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适时进行汇报总结。
(二)多措并举,确保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展开
1.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为龙头,树立带头学宪法表率。很多地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作为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的关键,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委会业务学习、专题辅导报告、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等形式组织实施宪法宣传。切实做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以上率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形成“头雁效应”。
2.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为目标,增强宪法意识。采取集中灌输式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宪法学习与宣传。笔者所在地区就宪法学习宣传开展了一系列活动:(1)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对宪法修正案进行解读,市县两级院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及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聆听;(2)区人民检察院将《宪法》单行本发到每位干警职工手中,重点辅导材料发到每个科室,召开科务会进行宪法学习,广泛交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3)以党支部为单位,以宪法学习宣传为主题,院领导深入各党支部上专题党课,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落细落小落实;(4)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宪法,向家属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3.以基层群众宪法宣传为关键,提高公民法律素养。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省市区有关部门联动融合,在公园等群众聚集地举办宪法宣传现场大型活动,进行宪法宣誓,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打造宪法主题地铁专列、公交专列等向乘车民众宣扬宪法精神。此外,笔者所在的检察院积极延伸服务职能,把深入宣传宪法活动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结对”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宣传重点,制作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及宣传单,为社区居民和临街商铺带去“零距离”的宪法宣传和法律服务。
4.以青少年宪法教育为重点,培育宪法意识。有些地区狠抓青少年法治浸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设宪法宣传教育课、宪法主题班会,广泛开展“宪法宣讲”进校园活动,使青少年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增强青少年宪法体验,引导青少年从小学习宪法、尊崇宪法。
除上述举措外,各地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向社会公众推广宣传《宪法修正案》内容,实现宣传“润物细无声”。综合运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公交车、出租车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确保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字,广播上有声音,网页上有点赞。
(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不足之处
虽然全国各地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
1.宣传教育形式不够贴近百姓生活。在宣传教育活动中,通常以枯燥乏味的文本宣传居多,法律语言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晦涩难懂,往往无法理解其中含义,宣传效果事倍功半。
2.智慧普法平台运用力度不够。虽然有运用“两微一端”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但内容不够丰富,各类媒体资源整合不足,“互联网+”宣传措施不够有力。
3.典型示范作用发挥不足。各地各部门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但因交流不顺畅,总结不及时,宣传报道力度不足,未能很好地进行推广,以致于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三、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效的途径
(一)丰富宣传教育形式,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
1.组织由法学老师、司法工作者组成的宪法讲师团在各街道社区开展宪法巡回宣讲,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让居民群众了解宣传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以及宪法修改的核心要义,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宪法精神的理解。
2.围绕宪法宣传主题,精心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向群众宣传宪法精神,一定要接地气、贴民心,否则法律言语晦涩难懂,群众很难理解其中含义。因此应组织文艺工作者将宪法“法言法语”转换为“俗言俗语”,利用小品、戏曲、相声、打鼓说唱、方言韵白、音乐快板、歌曲、诗歌朗诵等形式,以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讲述宪法故事,解读宪法精神,让宪法宣传融入到群众生活中,广泛推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3.联合广电局、电视台等举办“法治电影进社区”宪法专题系列展播,运用电影形式,讲述宪法历史,回顾制宪历程。使群众更为容易接受和了解宪法的精神实质,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二)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动融合,大力宣扬宪法精神
积极运用智慧普法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传播力量,依托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宪法相关知识为素材,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有深度有广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网上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我和宪法征文、宪法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公益广告征集等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方式,做到“以题传知识,以赛促普法”,迅速扩大受众人群,切实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强化各部门间协作,落实普法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宪法宣传教育,要广泛凝聚合力,以宪法新修正为契机,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与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依法治理机构要有效整合各项职能,积极负责宪法宣传教育的统筹安排,推动法治宣传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执法活动有效融合,积极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主动服务群众。
(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展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应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新闻宣传。各部门要积极报送新闻素材,使媒体宣传有源头;各类媒体要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提高法治新闻宣传的宣传实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依法治理机构要及时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傅政华.全方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J].中国人大,2018(7).
[2]张全连,李邦龙,施为飞.奏响新时代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交响曲——全省城乡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见闻[N].江苏法制报,2018-4-20.
编辑整理:法制博览杂志社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fzbl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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